加入日期: | 202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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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香头坟第四经济**社的委托,定于****年*月**日**时**分于***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对香头坟村中间滩鱼塘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受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香雁湖村香头坟第四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0 年1月22日 15时30分于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对香头坟村中间滩鱼塘进行投标,本项目采用 举牌竞投的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或个人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资源类型及面积: 鱼塘/面积8.726亩(实际面积以实地面积为准) 。
2、标的物所在位置: 香头坟村中间滩鱼塘。
3、发包期限:5年(自2020年2月1日起至2025年1月31日止)
4、交易底价:¥5250.00元/年。
5、承包款(承包款)收取方式:每年3月15日前交付当期承包款 。
6、竞投保证金:¥5250.00元。
7、资产使用范围:无污染。
8、承包款递增方式:每3年为一租金递增周期,自2023年2月1日起开始递增,每个递增期租金增幅为上一期租金的10%。
9、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包方承担。
10、本项目是中间滩鱼塘27.3亩(其中:香二10.237亩,香三8.337亩,香四8.726亩)进行联合招标。
11、承包方如需在该鱼塘基面搭建临时建筑,必须按有关法律法规到国土、建设、规划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其一切费用由承包方全部承担,如承包方违建,一切责任由承包方负责。
12、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提前解除合同时,承包方在承包期内添置的不动产(包括临时建筑、水电线路、电表等)无偿归香二、三、四所有(不动产的价值按照各个经济合作社鱼塘面积所占比例进行分成)。
13、竞投会结束,未能成功竞得的竞投人的竞投保证金在一个月后无息退回。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领取资料
竞投人(单位)可于2020年1月16日至 2020年1月20日上午8:3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截止报名时间:2020年1月20日下午17时30分。
五、实地查看
本次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资源的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资源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六、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0 年1月22日15时30分,携带相关资料到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凭证;
七、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台山市台城街道办事处为民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