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摘要:本公告受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委托发布,发布日期:2020-01-16,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伊犁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伊犁-尼勒克县,所属行业分类:设备,招标代理: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招标编号:YICC-2020-030,招标文件售价: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 YICC-2020-030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一标段
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1
300000
台
全自动血凝分析仪
进口医疗设备
二标段
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1
650000
台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
三标段
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1
310000
台
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宫腔监测诊疗系统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有效的“一证一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的相关经营权); (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所投医疗设备为三级产品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所投医疗设备为二级产品需提供医疗器械二类产品备案表原件; (6)进口设备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原件(一标段提供); (7)委托代理人提供近半年在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半年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20-01-16 至 2020-01-21 14:09:47
上午: 10:00-14:00 下午: 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 一标段:200 二标段:200 三标段: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提供以上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2-11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 2020-02-11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n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5500
中国建设银行伊宁市辽宁路支行
65050110260000001162
电汇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2
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10000
中国建设银行伊宁市辽宁路支行
65050110260000001162
电汇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3
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设备采购项目
6000
中国建设银行伊宁市辽宁路支行
65050110260000001162
电汇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十一、 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诚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尼勒克县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2020-尼勒克县妇幼保健院.docx
0.1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