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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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07 |
招标业主: |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 |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招标代码:************** ****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受*************的委托,为 ****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
2019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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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的委托,为 2019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 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 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 |||||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 |||||
1、项目名称 | 2019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 | ||||
2、招标单位 |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
3、建设地点 | 沈阳市 | ||||
4、工程规模 | 2019年直管公房应急修缮工程可能发生屋面防水、室内排水、室外排水、电气公共线路、瓦屋面、水落管、单元门窗、外墙排险等抢修工程项目。 | ||||
5、总投资 | 1535万元 | ||||
6、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 ||||
7、标段划分 | 造价咨询服务 | ||||
8、招标内容 | 其他 | ||||
9、资格审查方式 | 后审 | ||||
10、计划工期 | 2020-02-21--2021-02-20 | ||||
11、质量标准 | 合格 | ||||
12、合同估算价 | 17.40万元 | ||||
13、投标保证金 | 0.34万元 |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企业资质要求 | 造价咨询服务标段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履行合同的能力,并确保有关证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且在有效期内; 3.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 ||||
2、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联合投标 | ||||
3、其他要求 | |||||
三、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 |||||
1、报名时间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0-01-16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0-01-21 | ||||
2、报名要求 |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报名: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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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起止 | 招标文件出售开始时间 | 2020-01-16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 |||
招标文件出售截止时间 | 2020-01-21 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30 | ||||
2、出售招标文件地点 | 请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文件领取菜单资格确认并领取文件 | ||||
3、招标文件售价 | 0元 | ||||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投标截止时间 | 2020-02-07 13:30:00 | ||||
2、开标地点 | 沈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 ||||
五、联系方式 | |||||
*** | 沈阳市城市公用事业发展中心 | ||||
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大西路287-1号 | 邮编 | |||
联系人 | *** | 电话 | 024-22973855 | ||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 辽宁创一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09号和泰运恒国际大厦A座1008室 | 邮编 | 110002 | ||
开户行 | 兴业银行沈阳分行营业部 | 电话 | 024-22892898-804、808 | ||
账号 | 422010100100138476 | 联系人 | *** | ||
传真电话 | 024-22850099 | ||||
备注 | 1.招标内容:编制工程量清单和计价以及招标控制价、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程量清单结算审核和其他与造价咨询有关的服务等。 2.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3.请投标人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 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辽宁省招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