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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丰镇海坝村、永丰村、南丰村、民联村农村垃圾分类项目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15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15
截止日期:2020.02.17
地 区:江苏省
内 容: ***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坝村股份经济**社、*********村股份经济**社、*********村股份经济**社、*******民联村股份经济**社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农村垃圾分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张家港市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南丰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南丰镇民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农村垃圾分类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丰镇海坝村、永丰村、南丰村、民联村农村垃圾分类项目

  标书编号:BSQHY2020-G0109

  采购预算:人民币玖拾叁万贰仟元整(¥932000.00);其中海坝村31万元 ;南丰村15.5万元;永丰村28.7万元;民联村18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南丰镇海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南丰镇永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南丰镇南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张家港市南丰镇民联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申请购置的农村垃圾分类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要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营业执照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公告期限: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月15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

  招标信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至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完成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只有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15号,振兴路和国泰北路交界处往北500米左右) 

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报名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授权代表报名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答疑时间:2020年1月31日9:00-11:00时

  疑问提出的方式:向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

  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告知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采用邮箱的方式告知,投标人可自行下载。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或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告知方式:采购代理机构采用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告的方式告知。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2月17日13:30-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7日14:0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动迁办二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杨梅玉、刘嘉琪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2月17日14:0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市南丰镇动迁办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

  采购单位地址:***

  邮编:215600

  联系人:杨梅玉、刘嘉琪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龚亚彬/季冰     咨询电话:***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9000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2020年2月16日14:00时整前到达南丰镇保证金专用账户。

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人必须按要求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响应文件一起送达投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必须为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本票(同城)、汇票,南丰镇招投标中心不接受转账、现金、转账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交纳投标保证金,投递无效。

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张家港市南丰镇财政集中收付中心, 

银行帐号:801000003381988-3

开户行:张家港市农村商业银行南丰支行

  十、只有在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报名通过并成功交纳保证金的投标人才可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张家港保税区宏宇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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