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FSSH-GC-CH-202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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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1.15 |
截止日期: | 2020.02.06 |
地 区: | 抚顺市 |
内 容: | **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一、招标条件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桩基础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 |
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桩基础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SSH-GC-CH-2020-001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桩基础工程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立项、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经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线下)。
2.1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桩基础工程
项目概况:抚顺石化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本项目属于催化剂厂,建设地址在石油三厂厂区内。按照设计图纸对该项目厂房基础进行施工。包括1#生产线、2#生产线、主厂房辅助设施区、原材料气力输送厂房共4个厂房桩基础施工。其中:φ400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1468根,合计19084米。桩型PHC 400 AB 95-12带桩尖,桩端全断面应进入第5层(强风化混合岩)不少于1米,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650KN。 φ500 CFG桩783根,合计1844立方米。CFG桩端全断面应进入第5层(强风化混合岩)不少于0.5米,混合料强度等级C30,处理完的CFG桩复合地基承载力特征值不小于180KPa。
资金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
投资审批:《关于抚顺石化分公司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基础设计的批复》石油炼化〔2019〕194号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详见图纸)
1、φ400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1468根施工。
2、φ500水泥粉煤灰碎石桩(CFG桩)783根施工。
3、材料乙购。
2.2 建设地点:石油三厂厂区内
2.3 工期:2020年3月1日—2020年4月10日:40天。
2.4招标控制价:486万元
2.5投标人是否需要进行现场踏勘:必须进行踏勘现场,踏勘现场日期:2020年1月21日 9:00分 图纸领取联系人 :姜海波;联系电话***
2.6踏勘要求:本项目必须经过现场踏勘,否则废标;现场踏勘统一只组织一次,不接受各投标单位单独邀请。
2.7子标段划分:/。
2.8具体情况见编号为FSSH-GC-CH-2020-001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准入承包商,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施工许可证;资质条件: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报表中净利润为正或负债合计/资产合计<1)。
3、信誉要求 1)未被责令停业的; 2)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的; 4)2016年1月1日至开标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5)没有违纪行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通报并取消投标资格的;6)近三年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资格证,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劳务合同及社保证明)。
5、认证要求:通过质量、环保、职业安全健康体系认证。
6、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本工程类似的桩基础工程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由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或有关政府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或提供“保障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附有)。
3.2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将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的规定,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招标人发售,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从投标人对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并注明: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桩基础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本招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4.2满足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4.2.1电子版招标文件:发送以下三种资料扫描件到指定邮箱: fsshzbzx @petrochina.com.cn。①公告附件中《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② 招标文件工本费汇款凭证(加盖公章);③ 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发送完成后我招标中心将在1个工作日内回复招标文件,若没收到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与联系人***
4.2.2纸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已领取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版可以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一周后到开标前,凭以下五种资料。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身份证扫描件,并标注:仅限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桩基础工程投标项目使用的字样);②领取人身份证;③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④《投标确认函》加盖公章(红章);⑤开户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和财务章(红章)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月15日至2020年1月20日。
4.4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04室
4.5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的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6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1室(二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
5.3 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提前提交 5万元(五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形式: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到招标人指定帐户,投标保证金不从基本帐户汇出将无法参加投标。必须注明:催化剂厂通用加氢催化剂技术升级项目桩基础工程项目,以便确认是否达到开标条件。
5.4 投标保证金以我公司财务到帐为准,确定参加投标的单位,须提前4天提交。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先到206室罗秀处提交《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和财务专用章(红章),用于返还投标保证金。未提供上述资料,投标保证金将无法按时返还。
投标保证金递交和返还、工本费发票领取联系人***
友情提示:
*近期发现个别机构利用我公司的招标公告非法牟利。特别提醒,请投标人在我公司指定网站上获取相关招标文件。否则对投标人造成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6.1 开标时间:2020年2月6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211室(二号开标室)
具体地点:抚顺市顺城区颐城街43号(天湖桥北金水岸小区南门东150米金水岸售楼处)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及抚顺石化公司门户网站上发布。
八、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
招标项目组织单位: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单位地址:***
联 系 人***
传 真: 024-52795588 电 话:024-52990863
电子邮件***
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递交相关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抚顺天湖桥支行
帐 户 名:抚顺石化鼎鉴工程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1050110141700000003
抚顺石化公司招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