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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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第一篇 投标邀请书 按照******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号:**A****),对***疾控中心新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备注 办公楼家具 ***.* * 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
关键词: | 家具 |
按照重庆市涪陵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号:19A0746),对涪陵区疾控中心新办公楼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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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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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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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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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楼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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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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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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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产品必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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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155.979万元。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人营业执照范围须包含生产制造或销售办公家具。
2、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证书或证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fl.gov.cn)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文件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月15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投标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四)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间:2020年2月6日北京时间9:30时。
(五)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2月6日北京时间10:00 时。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当日指定标室。
(七)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一)缴纳投标保证金方式
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开标前应到账(现金不受理)。递交投标文件时保证金缴纳凭证随身携带备查。
(二)投标保证金账户(二者选其一)
1、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重庆涪陵支行
账 号:346170100100003649
2、账户名称: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重庆三峡银行涪陵支行
账 号:0154016430000081
(三)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保证金退还参照《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管理办法》执行,交易中心收到采购人退还委托函后自动退还投标保证金。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jy.fl.gov.cn)上发布,)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并按补遗文件要求将补遗文件回执传真至(023)72220070。如投标人无补遗文件回执,我中心视同投标人已收到本招标项目补遗文件。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重庆市涪陵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
电 话:13068355074
地 址:重庆市涪陵区育才路22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三)投标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
(四)询问和质疑相关问题:
1、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有异议的,应向采购人咨询或提出质疑并由采购人答复;对采购程序、采购结果及其他问题有异议的,向交易中心咨询或提出质疑。
2、质疑的受理:涉及采购人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采购人处;涉及交易中心的质疑函以书面形式递交到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前台接件”处(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涪陵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3、质疑函制作说明:质疑函应按照《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及要求制作(质疑函范本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政策法规”板块下载)
4、未按上述要求递交质疑函,将可能影响质疑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