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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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05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附件*招标公告.docx ************受*********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伟华-YF**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
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伟华-YF20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伟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内容 |
派遣人员数量 |
服务费月标准预算单价 |
预算总金额/年 |
服务年限 |
项目具体要求 |
国家税务总局宜丰县税务局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 |
39人 |
80元/人/月 |
187.93万元 |
贰年 |
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部分 |
预算金额:187.93万元/年,其中劳务派遣服务费(80元/人/月)约3.75万元/年,其他费用184.18万元/年(包括代发工资约136.44万元/年,代缴社保约32.98万元/年,其他福利约14.76万元/年等费用。) 说明:(1)投标人投标时只对劳务派遣服务费进行竞争,其他费用(即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福利等都按上述价格报价,不得变动)。 (2)劳务派遣服务费、其他费用(包括代发工资、代缴社保、福利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可能因政策、人员的变化而有所变更。 (3)劳务派遣单位按劳务派遣人员最终成交价(以实际人员计算)X元/人/月(X≦80元/人/月)服务费标准,计算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总额(不含税)。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具有《劳务派遣许可证》。1.6.2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1.6.3 单位负责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7.9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6日 08:00 至 2020年0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宜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库[2004]185号、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文规定,各类产品需达到国家节能和环保要求以及行业标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中的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和环境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