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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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20 |
地 区: | 海门市 |
内 容: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消防大队的委托,就*****消防大队消防宣传、工作展示电子屏采购安装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消防大队消防宣传、工作展示电子屏采购安装项目(三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 |
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南通星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的委托,就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宣传、工作展示电子屏采购安装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宣传、工作展示电子屏采购安装项目(三次)
本项目主要内容简介:详见项目需求。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9.5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三、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投标供应商其他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产品的合法经营、销售资格 。
四、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五、标书发售地点 :
1.发售地点:海门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标书http://www.haimen.gov.cn/;
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4000元整(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递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如未携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1月20日14:30(北京时间)。
八、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海门市公安消防大队 4楼404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对有关采购文件的询问,请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各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各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报名、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