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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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轨道交通*、*、*、*号线运营期****年-****年计量器具委外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为CSGDZZ-******,招标人为***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沙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运营期2019年-2021年计量器具委外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招标编号为CSGDZZ-201924,招标人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运营期2019年-2021年计量器具委外检测服务项目(第三次)。
2.2项目实施地点:长沙市。
2.3最高投标限价:1661043.00元,其中:第一标段为1184163.00元;第二标段为476880.00元。
2.4标段划分:二个标段,其中:
第一标段是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所属计量器具提供计量检测相关服务;
第二标段是对长沙市轨道交通3、4号线所属计量器具提供计量检测相关服务。
2.5服务期限:第一标段服务期限暂定为2019年至2021年,总计24个月(实际服务时间以供应商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起算,总计24个月);第二标段服务期限暂定为2019年至2020年,总计12个月(实际服务时间以供应商接到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起算,总计12个月)。
2.6质保期: 本项目计量器具检测结果质保期为31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7招标范围:本项目是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所属计量器具提供计量检测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及检测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3.2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测或校准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资质),且其证书附表中的检测或校准范围须包含计量器具。
3.3投标人须具有入围业绩,其中:
第一标段入围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0万元/年的计量器具检测服务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第二标段入围业绩是指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前36个月内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万元/年的计量器具检测服务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以同时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和发票(开票金额不少于合同金额的10%)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中金额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服务人员须满足最低配备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被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大写)第一标段贰万元(¥ 20000.00);第二标段玖仟元(¥ 9000.00)。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保函等方式提交。
5.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5.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按上述方式提交。
5.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5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5.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见索即付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复印件。
5.5.3投标人和保函出具方对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5.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5.6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20年1 月13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
7.1本项目不组织招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7.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20 年1月21日17:00时(含)前以不署名的方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7.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7.4答疑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2月21日 9 时 00分,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相应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交易中心大厅电子屏公告。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
8.3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8.3.1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开标会议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三、“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
8.3.2开标验证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文件将被当场退回。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和结果公告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http://fwpt.csggzy.cn),在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转发,具体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10.中标原则
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二个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若出现其排名第一的二个标段中标金额相同的情形,则须选择最高投标限价高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11.其他
11.1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并提交《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书》。
11.2本项目第一次招标时发布的《长沙市轨道交通1、2、3、4号线运营期2019年-2021年计量器具委外检测项目澄清公告》作为本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招标人: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三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杜花路166号
联系人***
电 话:0731-86850723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新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420号华升大厦1418房
联系人***
电 话:0731-85410207、85226831
附表:项目人员最低配备要求表
岗位名称 |
最低配备人数 |
最低配备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 | 具有计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技术负责人 |
*** | 具有计量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