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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城县应急管理局叶城县2019年受灾困难群众冬季生活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13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13
截止日期:2020.02.03
招标代理:喀什西部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附件********年受灾困难群众冬季生活物资采购项目.doc   ****************受***应急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受灾困难群众冬季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受灾困难群众
 
招标公告正文
附件1 叶城县2019年受灾困难群众冬季生活物资采购项目.doc

  喀什西部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叶城县应急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叶城县2019年受灾困难群众冬季生活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叶城县2019年受灾困难群众冬季生活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KSYCX(GK)202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叶城县应急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喀什西部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面粉25000袋25公斤装特一粉,12000袋25公斤装优质大米,25000桶优质5L装桶装菜籽油。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3.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原件;4.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本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5.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近三个月成立的公司除外);6.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报名当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相关网站截屏复印件(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7.投标单位(投标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3日 10:00 至 2020年01月17日 1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西部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中亚商贸城6号楼2楼S-9)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携带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鲜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核对),于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止到喀什西部鑫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中亚商贸城6号楼2楼S-9)报名;报名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招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3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叶城县三六九宾馆6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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