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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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03 |
地 区: | 浙江省 |
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浙江千岛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千岛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机电用品采购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如下:
1、招标编号:CAMR[2020]09号
2、项目名称:浙江千岛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机电用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标项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要求 |
预算总价(元) |
一 |
机电用品 |
一批 |
详见招标需求 |
无 |
5、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能力提供本采购项目所述货物,并具有良好售后的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时间期限:2020年1月14日至2020年2月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
(3)方式和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供应商持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前往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或以上报名资料接受国内邮寄,邮费自理,并注明联系方式***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提示:
1)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的招标文件与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不一致的,由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
2)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截止之日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获取招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7、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0年2月3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开标室。
8、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2020年2月3日下午14时00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41号3楼(综合大楼)开标室。
9、投标保证金:无
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浙江千岛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
(2)采购代理机构: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方式:联系人***
11、其他事项:
(1)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千岛湖明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淳安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28室],联系人:徐建平;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