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手术室现有一台奥林巴斯电子胆道镜。设备型号为:CHF-V(STERRAD NX)。经设备科及工程师确认,需外送修理。经医院采购小组确认,拟对该维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次采购维修服务的设备为奥林巴斯电子胆道镜,该设备结构复杂,维修时所用的配件只有生产奥林巴斯电子胆道镜的原生产厂商(或其授权公司)可以提供,属于上述规定的第一种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本次采购维修预算:7万元。
拟定供应商名称:江苏卓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潜在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七日内(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20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向南通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中心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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