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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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03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招标项目编号:XJYHZB-YL****-***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教育系统****年度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项目(第一包)*******大米、小米、面粉、清 |
关键词: | 教育 |
一、招标项目编号:XJYHZB-YL2020-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昭苏县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项目(第一包) | 5916503 | 大米、小米、面粉、清油、、馕饼、调味品等食材的供应并配送至81所学校、幼儿园 | 一个星期至少配送两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响应采购人要求 |
2 | 昭苏县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项目(第二包) | 23666012 | 菜、肉、蛋、水产、水果等食材的供应并配送至81所学校、幼儿园 | 一个星期至少配送两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响应采购人要求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所投包号的经营范围),且拥有承担本次供货及配送的能力。
(2)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生产或经营场所(提供房产证明原件或者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具有采购、仓储、冷藏(冻)、配送的经营能力,需提供特种作业(冷藏)车辆及厢式配送车辆登记证原件、相关从业人员上岗证及健康证原件、当地仓储库房证明材料原件。
(5)所提供的米、面、油及预包装食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产品,提供大米、面粉、清油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原件;肉类、蛋类需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原件;大白菜、土豆、胡萝卜、葫芦瓜、皮牙子、青辣椒、西红柿、油白菜、大葱、芹菜等蔬菜达到无农残标准,提供至少三种以上蔬菜的农药残余检测报告证明材料原件。
(6)投标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并提供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或同类项目的业绩,在历年的同类项目中未出现过任何食品质量问题(提供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原件)。
(7)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时间:2020-01-14至2020-01-19
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2.招标文件(发售/获取)地址:***
3.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元/包
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近三年内所承担过类似或同类项目的业绩、生产或经营场所证明、特种作业(冷藏)车辆及厢式配送车辆登记证、相关从业人员上岗证及健康证、仓储库房证明材料、社保部门出具的上一季度(2019年10月-12月)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或个人明细表)、会计事务所出具的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信用中国网站无不良信用记录截图(加盖公章);大米、面粉、清油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第一包提供);肉类、蛋类需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明(第二包提供);蔬菜农药残余检测报告证明材料(第二包提供)。(以上资料均须带原件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单面复印按先后顺序装订,且均在有效期内)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02-03 16:00:00
七、投标地址:***
八、开标时间:2020-02-03 16:00:00
九、开标地址:***
十、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昭苏县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项目(第一包) | 100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区支行 | 812020012010106753678 | 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 |
2 | 昭苏县教育系统2020年度学前幼儿伙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寄宿生生活补助所需大宗食材项目(第二包) | 200000 | 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区支行 | 812020012010106753678 | 转账等非现金方式 |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投标人及其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均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标准的,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168号)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昭苏县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昭苏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