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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BNJ170031-16SG |
1. 招标条件 |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红山路-和燕路快速化改造工程绿化施工1标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建审字[2017]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政府性资金:290000.00万元,其中财政性资金:29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南京城市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2.1 标段名称:绿化施工1标 |
2.2 工程地点:南起新庄立交、北至神龙路交叉口以北 |
2.3 工程类型: 大型工程 |
2.4 建设内容: 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2.5 结构类型: 其他 |
2.6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900.00万元 |
2.8 招标内容: 园林绿化工程;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本次范围为新庄立交(工程起点)-华电西路段,总面积约17000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种植土回填、绿化种植及养护、花箱、栏杆、绿雕、景石、浇洒设施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10 工程规模: 园林绿化面积:17000 m2;造价:1600 万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无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njggzy.nanjing.gov.cn/njweb)购买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5. 资格审查办法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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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5)项目负责人*** |
a. 项目负责人***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
c. 项目负责人***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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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根据项目实际增设的资格审查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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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 以上所指项目经理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100万元及以上且绿化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类似城市道路绿化施工业绩的。(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三者缺一不可,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资格条件中相关信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不一致时,金额、面积以合同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若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反映该业绩的相关数据和内容的,该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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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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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8.项目负责人***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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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20年1月13日15时15分到 2020年1月19日15时15分为止 |
8.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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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4、根据建办城【2017】27号文件要求,本工程不要求投标企业提供企业资质证书,但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含有园林绿化营业范围。 8.5、项目负责人*** 8.6、投标申请人必须提供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投标申请人为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扫描件[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社保缴费证明须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验证码)],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如项目负责人*** 8.7、本项目属于市级重点工程,景观要求较高,为保证绿化景观的效果,投标人须在本工程项目所在地南京有养护基地或与南京市区属的养护平台签订相关合作协议,以确保苗木的养护工作始终处于及时有秩状态。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自有单位养护基地提供场地租赁协议或土地证,其他单位提供与南京市区属的养护平台签订的相关协议。以上原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8.8、本次资格后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投标截止时,投标单位的项目负责人须在投标截止之前到达开标现场(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19开标室)并递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项目经理答辩,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之前未到达开标现场并未递交身份证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项目负责人*** 8.9、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 8.10、投标人提供的正文1.4.3第(五)条第1款中要求的“项目负责人*** 8.11、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19开标室仅供观摩。 8.12、本项目开标工作辅助QQ号:1247351623,如遇到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无法登录的问题可以在线联系该号码,其他问题请根据问题具体情况联系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单位或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开发单位。 8.13、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联系人电话号码: 4008866016(筑龙)、18913962477,18913962455(益得)、15305186455,15305186416(未来)、4008898118(云蜻蜓)。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联系人*** 8.14、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标、网上评标方式。 8.1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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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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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应天大街9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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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0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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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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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68687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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