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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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12 |
招标代理: |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编号:GMGITC-JL-******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山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已由**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 |
关键词: | 路 |
招标编号:GMGITC-JL-2001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首山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表(项目代码:2019-220103-70-03-007626)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项目概况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首山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B1#、B2#、B3#、B9#、B10#、B11#、B12#、BD1#、人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第二标段:首山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B5#、B6#、B17#、消防工程)施工;
第三标段:首山路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B地块)(B7#、B8#、B13#、B15#、B16#、B18#、B19#、B20#、电梯、景观及绿化工程、道路及外网工程、标志标线工程)施工;
2.2招标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建设规模:总占地面积7198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99180.81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55374.8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3805.99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
2.5计划工期:2020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第一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一级资格,第二、三标段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合同金额、建设规模、施工范围等内容);(投标企业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最低资质等级资质证书不足一年的建筑企业,投标时企业类似工程业绩不作为否决条件。
3.4诚信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6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7〕36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登记时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携带授权委托书,以便监督部门核查,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13日至 2020年1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进行登记,登记成功后持回执单到三楼A区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持以下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2份(受理部、招标代理公司各一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书;(4)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5)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社保证明原件或电子打印件(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获取招标文件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2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标段2000元(含电子光盘)、图纸每标段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12日9时30分(如与招标文件时间不一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八楼第六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城开利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2633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8、建筑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电话:***
邮箱:jw88779829@163.com
地址:***
邮编:130400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