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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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03 |
地 区: | 河南省 |
内 容: | 项目编号: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 ****-**-** **:**:** 正式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乡村“雪亮工程”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
项目编号: | 2019-12-19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2020-01-19 23:59:00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0-02-03 09:00:00 | |||
正式公告 |
一、采购项目名称:濮阳县乡村“雪亮工程”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9-12-19
三、项目预算金额:18880000.00元 最高限价:18880000.00元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濮阳县乡村“雪亮工程”相关服务
4.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3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服务期:5年;
4.5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且达到国家相关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4.6 工程建设周期:45日历天;
4.7 标包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包;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5.1 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财库【2011】181 号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给予中小型企业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有效认定意见或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提供的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财务报表和县级及以上工信部门出具的文件证明)(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5.2 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5.3 没有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
5.4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提供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可直接参与投标,也可将其资格授予分公司或分支机构(以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使用参与投标,但须提供总公司的针对本项目的资格授权文件。
6.3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 ,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6.4投标人为子公司、分公司等特殊情形时,对于集团公司、母公司、子公司、分公司可共享共用的资源,招标人予以承认,视为投标人所有。
6.5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6投标人须提供最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6.7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8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评标工作开始前招标代理公司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无效;以上信用不良行为记录限制以查询到的限制日期为准,未注明限制日期的以从查询网站信息库中的信息删除之时终止。
6.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本次采购活动通过濮阳市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平台,进行,信息发布、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制作以及递交、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实行全程电子化。
1、时间:2020年 1 月 14 日0时00分至2020年 1 月 19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下载招标文件;
注:首次进入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首先办理以下事项:
①办理数字证书: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pyggzy.com:89/)上查看办事指南,准备办证资料,携带数字证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前往数字证书受理点办理。受理场地:濮阳市振兴路与安康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安康路32号濮医北区入口对面),客服电话400-112-3838 联系电话:16639338626;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绿地之窗云峰座A座1011室,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12:00下午14:00-18:00 ,联系电话***
②供应商信用信息录入: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1.6.98.235:8001/)按照《濮阳市主体库操作流程以及注册信息介绍》要求完成企业信息录入。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2 月 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开标 五 室;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 2 月 3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濮阳市中原路与开州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 楼开标 五 室;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濮阳县公安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