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BFRDG-ZB-2020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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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1.12 |
截止日期: | 2020.02.05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博**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中心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 |
山西博丰润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就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执法办案中心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编号:BFRDG-ZB-20200105
三、招标内容
1、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2、招标范围: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
5、预算金额:2615120元
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需提供其签名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与本人身份证;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其授权代表需持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须为本单位人员);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6、投标截止日期前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缴税证明和社保凭证;
7、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记录的网页打印件)。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8、为确保硬件功能与上级应用系统对接,投标人定位设备、辨认抓拍摄像设备、智能联网柜(涉案财物柜、案卷管理柜)等核心设备需提供与山西省执法全流程智能管理平台系统的对接证明;
9、本公告第四条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注:报名时须提供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以上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共两套加盖公章并分别胶装成册。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锣鼓桥西锦绣小区2号楼4单元5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2月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临汾市尧都区政府采购招投标大厅(平阳南街41号,尧都区财政局1层开标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临汾市尧都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博丰润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