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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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11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编号:E********************** 平望太浦大道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望太浦大道 已由 *****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吴行审审发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区平望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编号:E3205840327000991001001
平望太浦大道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望太浦大道 已由 苏州市吴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吴行审审发 [2019]9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建设管理服务所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平望太浦大道 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新建道路,位于吴江区平望镇,西起南北快速干线、东至新运河以东。
2.1.2建设规模:全长1820米,道路宽8米,含独塔斜拉桥梁一座,二个主跨径140m+130m;约500m老路改造衔接段。
2.1.3合同估算价:约2.8185亿元。
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30日历天。
设计开工日期:2020年3月10日,施工开工日期:2020年6月 18日,
工程竣工日期:2022年 9月25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
平望太浦大道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竣工、整体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工程缺陷承担维修责任的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范围:
(1)本工程的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的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核查、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和服务、专业设计配合和服务、联动调试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相关服务。
(2)专业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道路、桥梁、雨污水、综合管线、路灯、景观绿化、道路安全设施及其它附属等工程综合设计等,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总平面布置图”内满足《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发包人要求附件所规定的实现的完整系统、全部使用功能、安全设施、环境保护设施等,通过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设计等相关合格审查审批,满足竣工验收、环保验收和其他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要求。
中标人应按照项目需求,提供施工期间、竣工验收、调试的设计服务,包括施工期间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费用包含在中标合同价中。
2、施工范围:本工程的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含工程量清单报价的编制、审核通过的本工程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工作)内容、设计变更等内容,以及经发包人审核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格式的施工图预算范围内满足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施工总包。
3.服务范围:
(1)负责设计、施工合同备案工作,配合各类施工图审查。
(2)负责进行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各项方案及施工方案评审。
(3)安排专门指定的人员配合发包人做好以下协助工作:开工前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前各项报建报批和审查手续;施工过程中配合发包人完成由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监测等各项服务工作;完工后配合发包人完成各项验收和项目交付使用。
4.质量目标:工程质量合格。
5.设计要求:符合设计任务书及可研等文件要求,施工图通过审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申请人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者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须列入2019年度苏州市吴江区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Ⅰ)组或者2020 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市政公用)预选承包商名录(Ⅰ)组)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设计单位的一级注册结构师或者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施工单位的注册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并具备安全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
(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
3.3.1.2申请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投标人2009年1月1日以来,具有1个总跨径不小于200m的斜拉桥(若为独塔斜拉桥,主跨跨径不小于100m)(城市桥梁或公路桥梁)的工程总承包工程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招标人有权对类似项目的真实性进行核实,投标申请人应无条件配合。
投标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备案表)、工程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日期以竣工验收证明中注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如有)、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如设计合同中没有日期则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设计批复)的日期为准;
如不能反映类似工程业绩相关要求的,还可提供相关的竣工图纸、业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3.2自2018 年01月10日(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自2019 年01月10日(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自2019年10月10日(近3个月)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其他要求:
(1)施工资质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相应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 类)。
(2)项目负责人***
a. 项目负责人***
b. 施工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
(3)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本处仅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投标前进行信息登记,取得《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具体按苏住建建(2018)14号执行);(使用预选承包商名录投标的无需此项)
(4)本工程不接受上一年度吴江勘察设计市场信用考核B级(不含B级)以下设计单位参加投标。拒绝吴江区上一年度信用考核被评为C级及以下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参加投标。
(5)本项目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6)本项目执行《省清欠办关于公布2019年春节前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19]3号)。
(7)本项目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0年01月10日10时30 分至2020年1月16日17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用:“建设工程会员网上交易(公共资源)系统” (http://58.211.231.163:7090/wjhy/)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2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0年02月 11日9 时30 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9.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名称: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编码、地址:***
联系电话***
10.联系方式***招标人:苏州市吴江区平望镇建设管理服务所招标代理机构:吴江市建设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 吴江区平望镇 地 址:吴江区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5楼
邮 编: 215200 邮 编:215200
联 系 人:张喜 联 系 人***
电 话:0512-63663702 电 话:0512-6340556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0 年01月 10日
评标办法-平浦大道.doc |
招标文件-平浦大道-.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