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受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新租赁准则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诚邀合格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建设一套租赁管理信息系统,结构化归集租赁业务数据、自动化计算租赁账务(包括所有租赁场景)、自动化传递租赁财务分录结果及与上海银行所有相关系统自动化对接。
二、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具有至少一例国有银行、商业银行或上市公司的新租赁准则咨询和实施案例,其中上市公司案例范围应覆盖中国大陆、香港和至少一个境外国家。
5、供应商人员规模不少于800人,且在上海本地设有分支机构。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参与各方均须满足第1、2、3、5项资质要求,联合体作为整体须满足第4项资质要求。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需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工作安排),并保证资格及文件的合法、合规。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技术、服务人员要求
1、系统需包含系统管理,合同管理,账务处理,收支管理,报表管理,参数维护等功能。
2、系统可根据我行需求进行客制化开发。
3、系统具备良好的横向扩展功能,能够满足采购人未来的扩展需求。
4、系统能够支持在上海银行全集团部署,且支持第三方数据能力,满足我行数据平台对接要求。
5、系统具有事件处理机制,能够有效的预警及通知相关应用。
6、供应商应具备完整的项目团队,包含项目经理、需求分析师、开发测试工程师、上线后维护人员。
7、供应商人员规模不少于800人,且在上海本地设有分支机构。项目团队在上海地区拥有实施和技术支持团队,能保障实施过程中的现场全职投入, 及投产后快速响应并解决系统故障问题。咨询/实施团队整体规模在10人以上,并能根据项目需要派驻合格的人员进行服务实施,配备资深模型专家、系统专家、会计专家,确保咨询团队人员稳定。可按照采购人需求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及培训。根据实际项目进度要求增派或调整咨询顾问;对于咨询顾问团队要求现场工作,并由采购人进行管理。按采购人实际要求提供服务或软件,在采购人集团范围内均可使用,无许可限制。协助采购人完成历史数据迁移分析与实施。
四、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被授权人邮箱)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最近三年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4、增值税纳税人资格证明,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近期企业完税、社保缴纳证明。
5、企业、企业法人和被授权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证明(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页面截图)。
6、包括但不限于案例中标通知书、合同或客户证明等材料。材料必须含有如(项目/合同)名称、标的、盖章页等信息。请按以下格式提供清单(合同签署日期降序排列)。
7、资质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软件著作权证书,请按以下格式提供清单(证书获得日期降序排列)。
证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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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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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内认定的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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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获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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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包括但不限于本地机构证明、本地人员名单、项目主要团队人员资质清单、产品功能说明书或技术参数证明材料等。
9、若为联合体,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盖章),联合体参与各方均须满足项目资格要求并提供相应材料。
10、其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以上资料请按序扫描成pdf文档(非原件请加盖公司公章),并通过被授权人邮箱发送至采购人商务和技术两位联系人***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月17日17:00时
六、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商务联系***
夏依琼(021-20620311,xiayq_s@bosc.cn)
技术联系***
沈剑(021-20620360,shenjian2@bosc.cn)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日
报名地址:http://www.cfcpn.com/jcw/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