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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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象山县 |
内 容: | ***旅游发展中心: 根据***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象审调报[****]*号),现针对你单位****-****年度中存在的违反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执行问题提出监督意见: 一、违规事实 *. 直接发包不合规。原*旅委的同程网战略**项目**万元存在直接发包,未经公开招标购买或集中采购问题,违反了《 |
关键词: | 政府 |
象山县旅游发展中心:
根据象山县审计局《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象审调报[2019]5号),现针对你单位2016-2018年度中存在的违反政府采购相关制度执行问题提出监督意见:
一、违规事实
1. 直接发包不合规。原县旅委的同程网战略合作项目20万元存在直接发包,未经公开招标购买或集中采购问题,违反了《宁波市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试行)》第十条的规定。
2.将项目拆分规避招标。原县旅委的交通标识设计及文本制作二项目共计26万元存在将同一服务内容进行拆分以规避招标现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二、监督意见
1.你单位应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各类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政府采购程序执行,切实履行采购人相关职责,确保不再发生类似情形。
2.针对你单位出现的上述问题,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监督意见书15日内将整改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我局。
象山县财政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