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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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6 |
地 区: | 扬州市 |
内 容: | 因扬子津街道相关服务采购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存在缺额,经扬子津街道办事处批准,决定再次公开征集入库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使用街道财政预算安排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实施的以及纳入村、社区资金管理范畴的单项合同估算价**万元以下服务采购项目。 二、标段划分 一标段:广告设计制作(增补名额*个 |
关键词: | 街 |
因扬子津街道相关服务采购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存在缺额,经扬子津街道办事处批准,决定再次公开征集入库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范围
使用街道财政预算安排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资金实施的以及纳入村、社区资金管理范畴的单项合同估算价10万元以下服务采购项目。
二、标段划分
一标段:广告设计制作(增补名额4个);
二标段:文艺演出总承包(增补名额5个);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服务内容(表述相近相似)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内。
四、承包方式:采用总承包方式。
五、入库办法
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企业方可入库。如审查合格的企业超过相应标段增补名额,则直接从合格企业中摇号确定入库企业;如审查合格的企业不足相应标段增补名额,则按实际审查合格企业数入库;如报名单位不足3家则视为废标,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六、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一份、原件审核)
1、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报名申请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2018年1月以来服务总价不低于20万元的合同和验收或付款证明;
4、安全、质量、工期承诺书(承诺书自拟);
5、投标人资格审查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入围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若投标人不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其报名将被拒绝。投标人应当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招标公告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递交至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将付款凭证【电汇凭证或转账支票(凭进帐单)】于报名现场随同递交查看。
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1108021309000075213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财政所
工商银行开发区支行
七、报名
时间:2020年1月10日—2020年1月16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3:00—5: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扬州市兴扬路19号扬子津街办3楼招标办
联系人:张女士??电话:***
报名时仅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前来,填写项目报名登记表。
八、资格审查
时间:视招标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地点:扬州市兴扬路19号扬子津街办2楼开标室
九、其他说明
1、补录的单位按照原建库时间进行,起止时间为2019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17日。
2、今后符合条件的合同预估金额5000元以上项目除招标人需要公开招标项目外均在库中摇号产生服务单位,当轮摇号中标单位轮空一次,不再参与紧接的下一个项目摇号。2000元以下(含)的项目,由采购单位在库中自行选择一家单位进行采购;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含)的项目可在库中自行询价采购。
3、入库单位确定后,须拟派项目对接负责人***
4、当轮通知摇号有迟到或没有正当理由不参与摇号的,取消下一个项目的摇号资格,发生3次清退出库。
十、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单位审核入库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预选承包商出现没有正当理由不参与摇号及其他违约情况,招标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入库期间无违约行为,建库时间截止后一周内无息退还。
十一、注意事项
1、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办可根据检查情况或采购单位反馈情况,决定处以清退出名录库的处罚。
1)在服务过程中,管理不到位、制作品质量差。
2)时间进度严重不满足采购单位要求的。
3)实施行为与招标公告规定不一致的。
4)相互串通、勾结,提供虚假服务量或者项目价格的。
5)提供的服务成果严重不能满足采购方需要的。
6)迟迟不提供报价影响项目进行达3次或拒绝对询价项目进行报价的。
7)经审计单位预算审核后仍不认可且拒绝承接项目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的行为。
2、出现借用他人资质入库或在项目中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借用人员及被借用单位参与扬子津街办一切项目的投标资格。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扬子津街道办事处
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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