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思南路99号车辆管理服务费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市公安局警务保障部思南路99号车辆管理服务费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107-037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0773-2040GNSHFWCS0044)
3、预算编号:00-20-03291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主要内容:按照上海市公安局车辆集中管理的要求,全日制(24小时)时间模式做好市局部门公务车辆的集中管理工作,如建立车辆管理档案、数据系统的维护、报表制作、使用情况分析,车辆的派遣调度、加油、年检、例保,车辆停放场地安全检查,车辆的保洁,应急保障驾驶员的临时安排,以及根据要求提供适当的惠警服务等。其余详见本项目磋商文件。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
8、采购预算金额:990000.00元(国库资金:99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01-09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1-16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如需报名审核填写相关材料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1-09 16:00:00至2020-01-16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潜在供应商可在公告有效期内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www.zfcg.sh.gov.cn)上报名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以了解具体的采购需求及相关信息。若潜在供应商决定参与竞争,必须于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有效期内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人民币500元每本(可现场现金购买或网上转账)的招标(或采购)文件购置费,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注:1.我司银行账号信息详见下载后的磋商文件;2.网上转账后将汇款底单发至我司邮箱(cctcsh@126.com),并在邮件中注明公司名称及所参与的项目名称。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01-20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01-20 13:3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四平路200号盛泰国际大厦606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CA证书、笔记本电脑、纸质版响应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公安局(2) |
采购代理机构: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042 |
邮编: |
200086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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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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