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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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7 |
地 区: | 连云港 |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伊甸园青少年游乐体验中心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灌发改投资[2018]5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连云港弘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连云港弘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亲子餐厅软装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亲子餐厅软装配套设施的采购、供货、运输(含装卸)、安装、布展、调试、验收、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
2.2交货地点: 灌云县伊甸园青少年游乐体验中心,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 15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557800.00元
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2.6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必须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营业范围必须包含家具生产或销售等内容;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单位负责人***
3.7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 号。投标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3.8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9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10投标人不得存在的情形: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3)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4)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单位负责人***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
(8)与本标段的其他申请人之间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关系的;
4.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
投标报价(100分)
①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
② 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③ 基准价的确定: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现场抽取以下两种方法中的其中一种方法,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
Q2=l-Ql,K2=95%
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开标时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摇号机上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88%~100%。
说明: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购买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01 月 17 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灌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伊山镇南京西路恒驰大厦九楼)。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投标人应提供的资料: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若由法定代表人出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由授权代理人出席,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核验);
5、投标人承诺书(包含投标单位无市场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
6、制造商专项授权书(此项仅代理商须提供);
7、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由建设局开具的免收投标保证金确认函(如有,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原件)。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开标现场除列明需要提供原件核验的,其余均不需提供原件,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项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2)~(7)项以原件的扫描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需进行核验的原件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7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预付款,货物全部安装布展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 97%;余款3%在质保期满后如无质量问题,由甲方在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无息)。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连云港弘大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势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水利路东侧 地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科苑路壹品国际写字
南京西路北侧恒驰大厦六楼 楼88-B号811-815号
联 系 人: 曹晓壮 联 系 人***
电 话: 18262766530 电 话: 051881889106
特别提醒:
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5.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 CA 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
江苏CA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
密码锁激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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