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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配套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08 标签: 江苏省招标 南京市招标 停车场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08
截止日期:2020.01.17
地 区:南京市
内 容:****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达”)受****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开发区S***、一干河桥下停车场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开发区S***、一干河桥下停车场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 *、采购项目预算
关键词: 停车场
 
招标公告正文

南京溧水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溧水建达”)受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开发区S340、一干河桥下停车场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开发区S340、一干河桥下停车场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

2、采购项目预算:29.49万元(供应商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3、采购期:

4、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4.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投标人无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提供书面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诚信江苏”网站(www.jiangsu.gov.cn/jsxy/index.htm)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

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6、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如果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和采购单位联系人***

7、磋商文件获取信息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采购的单位于2020年1月8日-2020年1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至南京溧水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溧水区中山路15号农机培训班三楼)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

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7.1供应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2供应商施工资质证书

7.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8、磋商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

磋商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磋商保证金缴纳办法:汇款。磋商保证金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转出,并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在汇出后必须携带相关银行回执单(复印件加盖公章)与磋商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缴纳磋商保证金的,磋商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收款单位名称:南京溧水建达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溧水建行大东门分理处

账号: 32001596340052502181

9、磋商文件接收信息:

磋商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1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磋商文件接收地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10、磋商有关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2020年1月17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

磋商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叁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1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13、其他:

(1)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南京市溧水区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index.html”网站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有关本次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政府网站http://www.njls.gov.cn/index.html”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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