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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三溪镇双龙村避险解困安置点移民活动中心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08 标签: 重庆市招标 活动中心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08
截止日期:2020.01.14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一、项目概况 ***三溪镇双龙村避险解困安置点移民活动中心工程采取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 项目名称:***三溪镇双龙村避险解困安置点移民活动中心工程。 项目地点:***三溪镇双龙村*组。 建设范围及内容:建筑面积约***.**㎡等
关键词: 活动中心
 
招标公告正文

一、项目概况

垫江县三溪镇双龙村避险解困安置点移民活动中心工程采取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实施项目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财政资金。

项目名称:垫江县三溪镇双龙村避险解困安置点移民活动中心工程。

项目地点:垫江县三溪镇双龙村7组。

建设范围及内容:建筑面积约771.14㎡等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注:因现场基础已完工,核价12万元(不含税),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现场踏勘,且项目验收拨付资金前需与基础完成人张先生(电话:***

二、发包总价

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5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元整)。发包总价包括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含安全文明施工、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税金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及履行合同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三、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重庆市建设工程相关地方标准要求,符合发包方设计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四、结算办法

(一)本合同价款采用总价包干合同。

(二)本工程各投标人应自行组织施工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周边环境等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招标范围及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五、支付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且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资料齐备凭项目所在地税务发票支付至经审计结算金额的97%,余款3%为工程质保金,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间履行了全部保修义务且无质量缺陷,壹年缺陷责任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资格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信誉。 2018 年 1月 1日至随机抽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截止随机抽选公告发布时间两个自然年度)未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或受到行政限制投标处罚但不在行政处罚期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败诉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3. 2018年 1月 1日至随机抽选公告发布之日止(截止随机抽选公告发布时间两个自然年度)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须自行提供书面承诺)。

4.本项目所产生的相关费税,由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缴纳,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约,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5 .信用要求

根据《垫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垫江县部分行政管理事项试点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加强联合奖惩实施方案的通知》(垫江府办发〔2018〕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提交有合法资质的第三方征信机构出具有效的信用报告,且投标人不得为联合惩戒对象。出具信用报告的流程“信用垫江”(http://dianjiang.hlxy.com)(咨询电话023-74534882)。

中标公示发布之前,发包人或相关监督部门有权对中标候选人是否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行贿犯罪记录和信誉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核实中标候选人有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规定期限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或有不良信誉的情况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视为提供虚假资料行为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二)资质条件

1.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 具有国家规定的各类别相对应有效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提供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人员条件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类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技术负责人***

3、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质检(量)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测量员不少于1人,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1 人,且为本单位人员。

(主要管理人员(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除外)应附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应附有效的造价员证书或全国注册造价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四)社保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五) 外地企业要求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执行。《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提供《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复印件;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须按照渝建发〔2016〕22号文的要求办理入渝信息报送,按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本市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拟入库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入库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在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人员等所有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且岗位对应,须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的网页截图;原《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有效期已满或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拟派本工程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

(六)参与资格审查要求

递交审查资料时,审查单位须核验竞选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为委托代理人递交审查资料的还需核验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还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随机抽选单位为其缴纳的包含2019年10月至2019年12月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个人养老保险)信息在社保主管部门的网上查询截图(并提供拟名单表,格式自拟。内容需包含网址、单位及个人编码、姓名、身份证号、登陆密码)。审查单位有权对随机抽选单位的社保真实性随机抽查核实,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否则,其审查资料不合格,不参与后续竞标。

资格审查单位:项目建设(业主)单位

七、竞标保证金

凡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竞标的企业,须按下列要求缴纳竞标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不能参与竞标。

(一)保证金金额

缴纳金额(人民币):17000元(壹万柒仟元整)。

(二)缴纳截止时间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本项目竞标开始时间。

(三)保证金)

缴纳发包保证金的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收款单位:垫江县财政局,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备注:三溪镇双龙村移民避险解困移民活动中心竞标保证金,招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保证金存入票据。

(四)缴纳方式

招标保证金1.7万元人民币由招标人自行转入发包单位指定的银行账号。

(五)保证金的退还

所有进入“投标保证金指定收取)”的资金,包括竞标时间延期、未按要求缴纳、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的保证金(或其它资金)等,在本项目竞标前均不予退还,开标后按下列情况进行退还或处理:

1.未中选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2.中选人的保证金,签订书面合同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在工程完工并通过验收后退回。

3.流标项目的保证金,公示期满后,无质疑、投诉、举报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退还。

4.有质疑、投诉、举报等情况的保证金,根据受理的行政部门出具的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其它情况,如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缴入账户错误、缴纳金额错误、多次缴入等情况的,根据竞标公告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或竞标文件有效期内竞标人撤回其竞标文件;

(2)竞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候选人经公示结束,被确定为承包人而放弃中标权益的;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竞标文件作废,取消竞争资格;若已中标,取消中标资格。

(一)竞标人未准时参加招标会议,或开标中途离场不能立即澄清相关问题的,或竞标相关资料及需核验原件逾期(通知提交后5分钟内未能提交的)送达的;

(二)竞标文件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装袋密封,密封后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三)竞标人未按本发包公告规定按时足额递交竞标保证金及资料费的;

(四)竞标文件袋内装入资料与封面上注明竞标项目名称、竞标公司名称、文件袋名称不一致的:

(五)规定提交的资料错误或不全的,应录入的信息错误或不全的,或未按规定格式的,或规定提交的资料属两次及以上打印完成的,或提交的原件、复印件模糊不清的,或填写不完整、或未签字、或未加盖公章或公章不清晰的;

(六)经查,提交的复印件与原件不一致的;

(七)竞标报价函字迹模糊、涂改数字、大写错误或不规范的,或出现多个报价的,或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价改动、竞标总报价超出竞标最高限价的(注:本次招标只接受电脑打印的竞标报价,不接受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对手工填写的竞标报价,其竞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竞标文件);

(八)竞标文件未实质响应本发包公告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废标条件的。

九、履约保证金、履约风险金、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

(一)履约保证金:承包人在其中标资格得到确认、签订本工程施工合同前,由承包人将履约保证金的另一部分(按中标价的10%计算,然后扣减发包人已收取的竞标保证金转为的履约保证金)提交发包人。

(二)履约风险金:以本公告公布的竞标最高限价的85%为基准值,凡低于基准值中标的,承包人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时须另行向发包人提交中标价与基准值之差额的履约风险金。

发包人收取的履约保证金及履约风险金,待本项目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完善全部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三)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在签订本项目施工合同时,发包人按相关规定代收承包人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按工程总承包合同价的2%缴纳)。

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前一周应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公示。在农民工工资支付无异议的情况下,10个工作日内承包人提交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由发包人一次性全额无息退还。

上述“三金”均要求由承包人基本)转账至发包人财政专户(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收款单位:垫江县财政局,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备注:三溪镇双龙村移民避险解困安置点移民活动中心履约保证金/履约风险金/工资保证金),退还时发包人通过财政专户转账退还至承包人基本)。

(四)因承包人原因,承包人未按规定时间履约完成或验收不合格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其履约保证金、履约风险金不予退还。

十、资料费

报名时,招标人交资料费500元(账号:2501010120010007754,收款单位:垫江县财政局,开户行:重庆农商行垫江支行,备注:三溪镇双龙村移民避险解困安置点移民活动中心竞标报名费),此款不予退还。

十一、评标办法

(一)有三家及以上投标单位按时按规定报名参与投标的方可进行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后有三家及以上合格投标单位的方可进行开标,否则按流标处理;

(三)项目有效报价的确定:小于或等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项目有效报价;

(四)按照有效报价范围内最低价中标的原则。如遇相同有效报价,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公开组织相同报价投标人抽签确定中标单位。

(五)中标价(含税费)为项目建设合同包干价格。

(六)对竞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发包人将书面报请相关职能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领取中标通知书及签订合同

(一)竞争性发包结果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无投诉后;承包人2个工作日内到三溪镇人民政府领取中标通知书。承包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

承包人逾期未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签订合同,视为承包人放弃中标权益,发包人将按照程序依序与后续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

(二)承包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提供贵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或贵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提交贵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领取中标通知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 发包人、中标建司均应对所签的每份合同加盖骑缝章;中标建司签订合同时必须加盖清晰的是合同专用章。

(四)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权益,其提交的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视情况将承包人列入不诚信企业予以通报;若给发包人造成较大损失,将承担由此引起的经济及法律责任。

十三、监督管理

本次招标邀请镇规建办、财政所、经发办进行全过程监督。招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由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依法处理。

十四、资料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8日起,在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关注及领取本项目的招标的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是否到场领取,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二)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垫江县三溪镇政府网上关注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十五、竞争性发包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8日起至2020年1月14日10:00止。

(二)开标时间:2020年1月14日10:00-12:00,地点:三溪镇政府4楼会议室。

(三)竞标人现场出示已足额提交竞标保证金及缴纳资料费小票后,发包人于2020年1月14日9∶00在发包现场(三溪镇政府4楼会议室)收取竞标文件及对应的资质原件,递交竞标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开始的时间,竞标人超过截止时间递交的竞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十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重庆市垫江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十七、项目业主单位地址、联系人***

项目业主:垫江县三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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