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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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08 |
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大畈镇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公告(二次) 采购人 ***大畈镇人民政府 采购项目名称 ***大畈镇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采购项目 预算价 ***.*****万元 联系人 袁先生 联系方式 *********** 采购人地址 ******大畈镇 |
通山县大畈镇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采购项目拟选择采用单一来源公告(二次)
采购人 |
通山县大畈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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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通山县大畈镇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采购项目 |
预算价 |
293.722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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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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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 |
咸宁市通山县大畈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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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名称:通山兴和建筑有限公司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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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扶贫车间镇区安置点、核电路边的1#、2#楼的一层,面积约995.67㎡(最终以实际测量面积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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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满足需求的说明 |
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的第三条规定,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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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等说明 |
满足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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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证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论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
1、2020年1月8日上午9点,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组织了通山县大畈镇易地扶贫搬迁扶贫车间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的专家论证,会上专家组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组织了现场勘察。 2、经现场勘察后确定通山兴和建筑有限公司是大畈镇区内唯一一家供应商,经专家组论证,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3、鉴于上述原因,对该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专家人员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刘长青 咸宁市政府办 郑志国 湖北星辰工程技术公司 王占华 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吴兵和 湖北闽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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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成交价格 |
人民币293.7226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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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公示的事项 |
本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通山县大畈镇人民政府相关监管部门反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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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公告发布期:2020年1月8日
采 购 人:通山县大畈镇人民政府
地 址:咸宁市通山县大畈镇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鑫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