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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学校保安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07 标签: 福建省招标 保安服务招标 学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07
截止日期:2020.01.07
地 区:福建省
内 容: **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关键词: 保安服务 学校
 
招标公告正文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乙方:福建东方杰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02]HH[CS]2019003-1的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学校保安服务采购服务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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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品目号 品目编号 品目名称 商品名称 数量 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 金额 品牌 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 1-1 C1204 物业管理服务 物业管理服务 2 国内 233928 467856 福建东方杰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合计: 467856.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柒仟捌佰伍拾陆元整(¥467856.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0)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金涵乡金漳路2号;

4.3交付条件: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合同规定。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无。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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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50 第一个合同年,服务满一个月,且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月支付一年分12期。
2 50 第二个合同年,服务满一个月,且符合工作要求的,按月支付一年分12期。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2020.01.01-2021.12.。

10、违约责任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双方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保安员要求 保安员招聘的条件和标准,根据《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应聘保安须具备下列条件: 14.1.1 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 14.1.2身体健康。 14.1.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犯罪记录。 14.1.4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专业技术人员须具有相应的学历或者资格。 14.1.5经公安机关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发给的《保安员资格证》。 14.2、校园保安值班时间与人员要求 14.2.1一周七天,实行24小时值班,分白晚班,白班7:00----18:00,晚班18:00--- 7:00。周一至周五上放学时段要求大门三名保安,侧门一名保安。具体时间:上午7:00---8:00,10:55—12:00,下午1:55—2:20,3:50—5:10,其他上课期间大门2名保安,侧门一名保安。晚间18:00—7:00,大门侧门各一名保安。周六大门两名保安,侧门一名保安,周天大门侧门各一名保安。 14.2.2各岗位保安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校园的保卫工作。 14.2.3必须严格落实教学办公楼、宿舍楼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14.2.4维护校园出入门的进出秩序和校内及门岗门前三包的清洁卫生; 14.2.5发现可疑人员应随时检查询问,并及时报告总务处。 14.2.6保安员在执行校内巡逻期间,应负责检查学校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非上课时间协助检查教室及办公区域空调、照明、电扇等电器设施是否关闭。 校园安全巡逻要求: 14.2.6.1巡查时间区间: 上课期间每隔20分钟巡查一遍校园,每次一人交替进行;夜间值班人员7点—8点,11点—12点持巡更棒各巡查一遍校园。 14.2.6.2巡查范围及内容: (1)在巡查时要重点检查:校园围墙、教学楼、宿舍楼、操场等重点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在巡查时要检查:教学楼公共灯光,教室灯光及空调电扇是否关闭,防火门是否关闭,楼梯门需要上锁是否落锁;消防、水电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有损毁现象,及时更换或修复; (3)监控要有专人值守,并做好巡查记录。 (4)责任区卫生管理。保持责任区卫生,前门:门口至家长等待区(不锈钢隔离区域内)无明显垃圾、异物或乱堆乱放的物品,侧门:门口区域卫生整洁。 14.2.7保安负责对消防设备检查与维护,一月两检,做好记录,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证消防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14.2.8维护校园内的正常上学秩序,禁止打架斗殴等事件发生; 14.2.9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保卫处领导或政教处报告处理; 14.2.10当值保安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规范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报告本班次的工作情况; 14.2.11保安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以及保卫处、政教处领导的指示,非特殊情况需临时调动的,请示当班队长批准,不得擅离职守。 14.3、校园保安人员纪律 14.3.1必须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 14.3.2上岗执勤时,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擅离职守。 14.3.3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培训制度、业务训练安排、消防演练制度、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备勤制度。 14.3.4每个保安员要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团结互助,不拉帮结派,不搞个人主义。 14.3.5保安员在上岗执勤或班后备勤时不允许酗酒、不允许吃带异味的食物,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以备随时调用。 14.3.6积极参加学校及保安队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开会、训练、劳动等),不挑剔、无怨言。 14.3.7对待校领导、老师、学生及来访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做到以理服人。 14.3.8保安队员不准组织、伙同他人进行其它破坏和做一些有损保安行业声誉的事情。 14.3.9保安队员禁止穿拖鞋或光背在公共场所行走或进行其它与保安员身份不相符活动。 14.4、人员出入管理 14.4.1管理制度上墙: 14.4.1.1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应整齐悬挂在值班室; 14.4.1.2校园管理制度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员职责》《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4.4.2师生上学、放学时的站位: 14.4.2.1提前半小时站于大门两侧警戒,并密切关注大门附近安全情况; 14.4.2.2警戒时必须手持警具,提高警惕,随时做好应急反应; 14.4.2.3发现可疑人员或事件时,及时报告,并按预案积极妥善处置。 14.4.3上课期间人员出入管理: 上课期间学校大门必须关闭,所有人员出入严格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单位(班级)、出入事由、出入时间、联系人***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宁德市蕉城区第二实验学校 乙方: 福建东方杰龙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蕉城区104国道南侧金漳路西侧 住所: 福安市阳头鹤西路5号
单位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许敏捷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福安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官村信用社
账号: 账号: 9060511020010000099639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0年01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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