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农业农村局会东县2019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项目采购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26202000000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1-07 16:13 |
采购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会东县农业农村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会东县农业农村局,联系方式*** |
*** |
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振兴路22号(蓝海天地)B座2层203号,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叶女士,电话:*** |
***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需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及保函证明材料。 8.根据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条件: 8.1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认证参数至少包括土壤理化指标、土壤重金属两大类)。二、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4、提供2018年的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法人或者组织(事业单位)暂无审计报告的,须提供月报或季报或半年报(根据成立时间而定)和公司财务制度 ;(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5、提供2018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盖供应商公章)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原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原件); 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
*** |
2020-01-08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1-14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风情园北路76号(小丁商务酒店六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4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风情园北路76号(小丁商务酒店六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1-20 08: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1-20 09: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风情园北路76号(小丁商务酒店六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1-20 09: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风情园北路76号(小丁商务酒店六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 额:3900元.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标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 |
*** |
197505 |
采购品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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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划分 |
A0519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的用途:本项目为会东县2019年省级财政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资金(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项目采购,通过开展县级农业污染治理与耕地质量保护,从而实现我县耕地保护与质量的提升。二、数量:一项。三、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一)服务内容 本项目主要在会东县20个乡镇,科学布设调查点位,按年度开展全域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调查采集化验土样85个;构建耕地质量评价工作空间、建立耕地质量数据库,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的审核上报,并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市(州)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网上系统对辖区各县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并上报。并于每年 12 月底前,将辖区内所有调查点的年度监测资料审查核实后与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农业农村厅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二)服务要求 1 、布点原则 以土种为基本单元,按照以下布点原则,完成所有调查点布设。 (1)结合已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项目中布设取土化验点位情况,充分考虑行政区划、点位分布、点位密度,以及土壤类型、土地利用、管理水平、种植制度等因素的代表性,在全县范围内合理统筹布设新增耕地质量调查点。 (2)调查点应覆盖县域耕地主要土壤类型(土属和大的土种)和所有农业乡镇。 (3)调查点布设后将长期开展定点调查监测工作,作为今后每年度开展实地调查取样工作和县级耕地质量等级评价的点位,第一次调查采样确定田块后,及时定位并插牌标记,不得随意变更、撤消。 2 、编号规则 耕地质量调查点位除进行统一编号外,必须同时进行固定点位编号,两套编号同步填报。原有的耕地质量调查点位在上报 2018 年调查数据结果时也需添加固定点位编号。 3 、田间调查与采样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在每个调查点位上开展耕地立地条件、自然属性、土壤健康和田间基础设施情况调查,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见川财农〔2019〕47号文件附表 7),并在作物收获季节采集土壤样品 1个,采样量不少于 3kg。土壤样品进行初制备,预留备份样,并将添加密码样的检测样经二次转码后流转至检测机构。 4 、样品检测 耕地质量调查点土壤样品检测项目为 pH、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铜、锌、铁、锰、硼、钼、硫、硅含量,交换性钙和镁(仅限于中性和酸性土壤,石灰性土壤不测),土壤铬、镉、砷、铅、汞含量等。样品需送具备土壤、肥料、植株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尽可能保持检测机构相对固定,减小系统误差。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按照川财农〔2019〕47号文件附表 5 规定的方法开展检测并出具加盖“CMA”或“CATL”印章的检测报告。若个别项目的检测方法不在其能力范围内,允许检测机构实施分包,分包项目的检测结果统一纳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5 、数据成果与上报 根据《耕地质量等级调查内容》与样品检测结果,汇总形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通过“四川省耕地质量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完成《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数据汇总表》的审核上报,并同时报送纸质版与电子版数据。市(州)农业农村部门通过网上系统对辖区各县上报数据进行审核并上报。并于每年 12 月底前,将辖区内所有调查点的年度监测资料审查核实后与电子版一同报送至农业农村厅成都土壤肥料测试中心。 |
其它补充事宜 |
一、本公告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二、本项目监管部门为会东县财政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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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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