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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太平三门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0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佛山市招标 工程招标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07
截止日期:2020.02.11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佛山市
内 容: 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下载: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时间版).doc 清单.xls 清单.pdf ****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z
关键词: 工程招标 路
 
招标公告正文

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太平三门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下载: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太平三门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时间版).doc

                                    清单.xls  清单.pdf

                                    2019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太平三门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zip

1.招标条件

   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太平三门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佛山樵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本项目为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太平三门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主要内容为:完善建筑物主体外的给、排水管线,电力管线,道路,现将宿舍A、厂房A1~A4各专业管线有序排列实施后再完善砼路面。

2.3 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或招标人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中标人不得拒绝,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本项目施工范围节点说明如下:

    ①室外消防管线至厂房A4作环网连接,其余各管线留后期实施接驳。

    ②厂房A4东面1米道路不上砼路面,完成至6%水泥石粉层工序。

    ③南面排水沟边4米消防道路,由于管线排序铺装要求,需要将原有砼路面破除,安装完管线后修复砼路面。

本工程施工场地在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太平三门开发建设项目工程(厂房、宿舍)工程项目的围蔽范围内,与主体建筑工程位置交杂,且本工程不单独提供水、电、道路等,故本工程施工过程需协调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单位。施工过程必须以主体工程为主,中标人必须与其协调协作,做好施工安排,服从主体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安排,不得以主体工程影响为理由,拖延工程进度。

2.4 本招标工程不划分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范围包括西樵纺织产业基地太平三门开发建设项目(主体室外路面、管线)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招标控制价金额为:¥6792797.37元。

2.5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

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4.2.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且在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诚信管理系统中办理登记并获得诚信编号。

4.4.1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档案的有效范围是开标当天考评结论为C级或以上的,且未被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锁定。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项目负责人***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处于被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锁定状态;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不能同时担任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保证金,同时将视为刻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不诚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库)。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

4.6业绩要求: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接过工程造价500万元或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该项工程业绩的业主证明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月7日(北京时间)。

5.2本工程无需报名,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实行不记名方式发放,由投标人自行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http://www.nanhai.gov.cn/cms/sites/nh_ggzy/jyh/jyxx_gczb.jsp)上下载。

备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须出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2月10日24:00前(北京时间),且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开户账户中汇出。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3.58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9时00分~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无需密封)送达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开标2室(地址:***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开标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证进行当场验证,验证不能通过的,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备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除附在资信标(含资格审查资料)及投标文件中外,还须另外随身携带一份,以上资料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首页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资料当日,须出具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递交投标资料,否则招标代理或招标人有权不接收其投标文件资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发布。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招标人将把解答和澄清的内容以编号的补充通知形式,通过南海区政府门户网站内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栏目(http://www.nanhai.gov.cn/jyh/ggzy/index.html)的公告栏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0.2 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天内,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到项目所在地,与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委派指定代表人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报送相关部门将其列入佛山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综合评价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樵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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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号码:0757-83939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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