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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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20 |
招标代理: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受***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年度人工造林作业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年度人工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宝鸡市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宝鸡市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2019年度人工造林作业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宝鸡市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2019年度人工造林作业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C(2020)-BJHC-01CG
三、采购人名称: 宝鸡市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 宝鸡市陈仓区国有八里庄林场2019年度人工造林作业项目1项
项目概况: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 人工造林
采购预算: 10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人工造林、荒山造林、林业工程等相关内容);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供应商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供应商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7、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磋商文件 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1-08 09:00:00至2020-01-14 17: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东区CLASS二单元2703室
3、文件售价:
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请于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携带投标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中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审阅后退还,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 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1-20 14:30:00
2、投标地点: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东区CLASS二单元2703室
3、开标时间:2020-01-20 14:30:00
4、开标地点:宝鸡市大庆路供电东区东区CLASS二单元2703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2、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分公司
3、开户银行:农行三陆医院分理处
4、账 号:26365201040001771
十一、本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