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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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31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生态旅游度假区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已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生态旅游度假区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莲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生态旅游度假区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已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莲发改审批﹝2019﹞39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农业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1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辖区范围内沿泉眼大街的阎家屯、张家屯,净莲大街的东腰站,西腰站屯,小腰站、杜家粉坊屯,莲花山大路的前林屯、腰二道屯、钱家村1-5社、西高台子屯,及沿劝农大街全家屯、东杜大屯,杨家东铺屯。
2.2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规模及内容:勘察部分:17个村屯污水管网及给水管网的工程勘察。
设计部分:包括共计17个屯的村容村貌及基础设施综合环境整治。主要包括村口景观设计;道路、边沟硬化及道路两侧人行步道;道路绿化、亮化;围墙,大门统一样式;建设休闲活动广场,村屯污水管网及给水管网建设;村屯柴草垛堆放场建设等。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勘察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设计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5日内完成,施工服务期从开工至本工程审计结束。
2.4招标范围:勘察部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村容村貌整治项目17个村屯污水管网及给水管网工程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
设计部分: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村容村貌整治项目全部内容的规划、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预算、施工期间的服务。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资质。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勘察单位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3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岩土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设计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勘察设计项目业绩。
3.5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若投标人为2016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19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
3.7 信誉要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外省企业凡进入我省从事建筑活动的企业,均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详见吉建管2015[50]文件、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及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投标报名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及复印件;
(3) 联合体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有);
(4) 拟派项目负责人***
(5) 企业入吉备案公示页截图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适用于外省企业);
(6)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7) 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月31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局限于)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农业局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九路一号
联 系 人***
电 话:0431-85255258
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