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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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5 |
地 区: | 安徽省 |
内 容: | 为加强水面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规范水面承包机制、保障我镇集体**合理利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我镇所属以下水面实行公开招标,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 ***花桥镇镇属部分水面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部分水面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出租年限及价 |
为加强水面管理、保护水生态环境、规范水面承包机制、保障我镇集体资源合理利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对我镇所属以下水面实行公开招标,现就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标内容
芜湖县花桥镇镇属部分水面经营权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的规定,对该部分水面进行占有、使用及收益的权利。
1、出租年限及价格。本次出租的水面共计5个,出租面积合计为1190亩,位于芜湖县花桥镇,详细情况如下:
标的简称 |
标的名称 |
面积(亩) |
坐落范围 |
出租起止年限 |
年租金(元/亩) |
5年期出租底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备注 |
标的1 |
联圩河站进水闸坝埂(南30米为起点)-高速桥下 |
340 |
城东村、咸定村 |
2020年0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
400 |
680000 |
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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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2 |
高速桥下便道至老观桥 |
150 |
咸定村 |
2020年0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
400 |
300000 |
3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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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3 |
老观桥、四片桥、横岗桥 |
240 |
咸定村 |
2020年0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
400 |
480000 |
4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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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4 |
联圩河养殖场 |
180 |
城东村 |
2020年0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
450 |
405000 |
405000 |
2019年“最后一公里”项目施工需占用约70亩(以实际丈量为准)用于取土。 |
标的5 |
仪兴河 |
280 |
花桥村、五四村 |
2020年0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 |
360 |
504000 |
5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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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1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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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2020年1月13日17时截止。
3、报名方式:意向投标人在报名时间内向指定账户汇入规定的水面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与水面五年出租底价相同,中标者保证金自动转为承包款),缴款单注明投标人姓名、身份证号以及相对应的投标水面名称。
4、投标人须按所投水面最低总承包费一次性交入指定账户,不得少交也不得多交,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13日17时(以银行进账单为准),在银行入账后持进账单到镇水利站登记领取相应水面入场券及一次性报价材料。
5、银行账号:中国银行芜湖荆江东路支行,户名:芜湖县花桥镇财政所,账号:176701849013
二、招标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1、水面承租人一律不准养殖珍珠蚌,禁止水面承租人对水体投放畜禽粪便、化学肥料等进行养殖。禁止水面承租人养殖对水体破坏严重的水产品、水生动植物及畜禽,如违反规定,出租方有权终止合同,所有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所有水面承租人在今后经营中,若政策性开发和重点工程建设等,需占用或收回水面、土地的,承租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对所占用的出租水面、土地面积一律按承租单价(元/亩.年)退还剩余年限的租金,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3、水面承租人必须服从防汛抗旱要求,承租水面确需拦网时一律采用钢管拦网,不得用木质、竹质器材拦网,禁止在桥、涵、闸30米内拦网,不得将桥、涵、闸口拦死,防汛、抗旱进出水时不再另行通知,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补偿。
4、承租人在承租水面期内注意安全生产,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由承租方自行负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承租人在承租水面期间内,应维护好水生态环境,保证水质良好,负责对水面漂浮物做到定期打捞,对岸坡白色垃圾进行收集清理。全面推行种草、投螺、少养、优喂健康生态养殖模式,要求出租水面须种植金鱼藻(红头薇草)、苦草(扁担薇草)、轮叶黑藻(节节草)净水,水中须投放螺蛳净水,以及投喂优质饵料等立体化水环境生态修复模式。
6、为激励广大水产养殖户实行健康生态养殖,切实保护好水生态环境,设立水环境奖励制度,对水产健康生态养殖给予奖励。依据《花桥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考核办法》,每年由镇河长办组织对出租水面按照水质检测合格率、种草覆盖率、螺蛳投放率、水体能见度等一系列指标进行考核。奖励资金分两块组成,一部分为固定奖励资金,从出租底价中拿出100元/年·亩进行奖励(含水质检测费);另一块为竞价部分,该部分全部作为水环境增量奖励资金。承租期内分2次发放水环境奖励基金,第一次为前两年连续考核合格的,第二次为后三年连续考核合格的。对水质检测不合格、污染严重、不服从生态管理的,出租方有权提前终止水面租赁合同。(考核分四个等级,分别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不合格不予奖励,合格及以上给予奖励,优秀按该水面年均奖励基数(扣除水质检测费)全额奖励,其余酌情奖励。)
7、中标人须当场签订《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不得对《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文本内容提出异议,否则出租方有权扣除中标人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私自转包。
三、投标方式
1、采取一次性密封报价的交易方式。开标当日,意向竞租方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入场。否则视同放弃投标资格。意向竞租方入场时,须凭登记的身份证按照一证一人的原则进入会场,其他人一律不得入内。意向竞租方入场时,须提交密封的《报价函》,开标现场不得再重新填写《报价函》。意向竞租方的有效报价数值必须为大于或等于出租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开标时,由出租单位指定的专人进行现场拆封,宣读各意向竞租方《报价函》结果,以报价最高者中标。若同时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最高报价时,可按照现场摇号或抓阄的方式决定中标人。
3、中标价与交易保证金差额部分,中标人须当场以现金补足。否则视同违约,并扣除中标人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由报价排序第二的竞标人依次递补中标。
4、自《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后,交易保证金作为承租方支付《水面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金的一部分。对未竞得本标的的投标人,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于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1月15日上午9时,开标按上述表格中顺序依次进行,每个塘口2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时间顺延。
2、地点:花桥镇政府综合楼四楼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租单位:芜湖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芜湖县花桥镇人民政府所有)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