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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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福建省 |
内 容: | **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 |
关键词: | 医院 |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乙方:江西省秀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923]ZH[GK]2019005的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ICU监护仪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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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32003 | 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 监护仪 | 1 | 套 | 国内 | 173000 | 173000 | 理邦 | elite V5、iM60 | 无 | ||||
合计: | 173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柒万叁仟元整(¥173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20号;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后。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乙方对此次招标采购的产品质量、性能均需符合招标文件及响应文件约定的技术指标的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6.1 验收标准:设备按国家相关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相关条款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 6.2验收程序:货物验收分乙方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6.2.1出厂检验:乙方在货物出厂前,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乙方随同货物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6.1验收标准的要求。 6.2.2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乙方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检验结果符合制造厂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检验记录应真实并提供给甲方。 6.2.3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乙方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部门或专家(如需)按第6.1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进行最终验收。发现虚假响应参数,将不予以验收。 6.3乙方对国内交货的货物应单列清单注明。 6.4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内容只提及产品主要配置,乙方根据投标产品的特点,提供足够的部件,确保产品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检定。因乙方提供的部件不足够,导致产品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部门计量检定,则所欠缺的部件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且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偿付不能通过验收和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的产品总价的2‰的延误金。 6.5在验收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6若验收不能符合要求,甲方将按合同商务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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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设备运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培训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的 30 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开具100%发票,采购人以转账汇款方式向中标人一次性支付95%的货物价款; | |
2 | 5 | 设备验收合格且正常运行一年后,采购人以转账汇款方式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余款)。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或依本合同约定合同解除或终止。
10、违约责任
10.1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时足额交货的(不可抗力除外),在乙方书面同意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条件下,甲方有权选择同意延长完工期还是不予延长完工期,甲方同意延长完工期的,延期交货的时间由双方别行确定。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甲方有权从未付的合同货款中扣除。延期交货违约金比率为每迟交1 天,按迟交货物金额的0.1%。但是,延期交货违约金的支付总额不得超过迟交货物部分合同金额的1%。10.2甲方逾期付款的(有正当拒付理由的除外)应按照逾期金额的每日0.1%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乙方对本项目的产品提供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质保期,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因投标货物本身缺陷所导致故障的技术服务和设备维修,免费提供零部件的更换。 2.故障响应时间: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即刻电话响应,12小时内到达,24小时内修复;特殊情况下,由乙方与甲方协商,并经甲方同意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备的修复或更换。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
甲方: | 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 | 乙方: | 江西省秀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住所: | 屏南县古峰镇长汾社区梨园路120号 | 住所: | 江西省南昌市进贤县长山晏乡昌李长路262号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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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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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进贤县文化宫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199243082494 |
签订地点:屏南县总医院(屏南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