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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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20 |
地 区: | 内蒙古 |
内 容: | ***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中心图版制作、安装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中心图版制作、安装工程 批准文件 |
关键词: | 安装工程 教育 |
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中心图版制作、安装工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法制教育中心图版制作、安装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2020〕94271号
采购文件编号:详见采购文件。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附件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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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采购文件。 | 1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020 |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到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http://zfcg.baot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详见采购文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月20日 上午 09:30:00
投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开标时间:2020年1月20日 上午 09:30:00
开标地点:包头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三楼开标室(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青年农场南一公里市检察院北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大厦东侧)
六、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政编码:01403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公园路支行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市公园路支行
账号:154023321621
采购单位名称:包头市东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邮政编码:014000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内蒙古慧城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