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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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3 |
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依据批复的抚金购****F*********号采购计划,委托**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其采购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及配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XZH-JT-****-***)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采购项 |
关键词: | 报警器 |
金溪县公安消防大队(以下简称“采购人”)依据批复的抚金购2019F000302295号采购计划,委托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其采购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及配套设备项目(项目编号:JXZH-JT-2019-056)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要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技术需求 |
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1批 |
45万元 |
详见“采购需求” |
备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单位须按规定交货并安装到位,确保采购人的正常使用。
2.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标准(资格审查):
1)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磋商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原件或磋商前一个月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具备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书面承诺函原件);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原件);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自行承诺函原件);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谈判现场提供原件);
2)谈判时,必须提供投标人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现场审查)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特别提醒:谈判截止时间前必须按以上资格标准要求提供资料作为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3. 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实行网上报名,凡在谈判截止时间(北京时间)前从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下载文件即视为报名。
4.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20年1月1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一正叁副)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谈判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时间为准,逾期递交响应文件或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或递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5.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溪县行政服务中心6楼)
6.谈判保证金:本项目谈判保证金:玖仟元整,未按规定缴纳作无效标处理。各供应商缴纳费用时应注明谈判项目名称(金溪消防队采购智能独立烟感报警器及配套设备项目)或项目编号和缴费人的名称,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响应供应商名称一致。
7.递交了谈判保证金而不参加响应的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谈判,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谈判。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可能将被取消该项目参与的资格。
8、响应供应商开标时须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给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以便投标保证金退还。
9. 采 购 人:金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众恒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地点:抚州市迎宾大道华苑新区二栋三单元1405室
联 系 人***
电 话:18079497750
邮箱:1036266723@qq.com
特别声明:根据相关文件规定,金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