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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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9 |
地 区: | 云南省 |
内 容: | 芒部镇芒部村海子坝、烂沟子乌金猪育肥厂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芒部镇芒部村海子坝、烂沟子乌金猪育肥厂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为***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已落实,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品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
关键词: | 公路 路 |
芒部镇芒部村海子坝、烂沟子乌金猪育肥厂公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芒部镇芒部村海子坝、烂沟子乌金猪育肥厂公路建设项目的招标人为镇雄县农业农村局(以下简称“招标人”),资金已落实,项目施工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品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镇雄县境内
2.2建设规模: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内共划分为一个合同段
2.4计划投资:约150.72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行业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根据云政发﹝2015﹞5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须将建造师资格证交项目业主,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退还。
3.3拟投入的人员及备选人员一律不得擅自更换,如需更换,必须经过项目业主批准,并签署同意。持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商业信用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7投标人不曾受到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8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劣迹,未出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主要管理人员没有职业犯罪记录,投标企业应出具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
3.10根据昭人社通〔2018〕62号文的规定,投标单位中标后须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将人工费用及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制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0年01月06日至2020年01月10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镇雄县九天慧都龙城11栋1003室现场报名。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若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原件,主选项目经理注册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年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近三个月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公司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原件(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的财务情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投标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供查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复印件(打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近三个月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到现场报名。
注:1、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上述证件材料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未装订成册不予受理。
2、投标人应对所提交的公司证照、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招标人将对中标候选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进行核实,若发现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虚假或有问题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良行为,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
4.2 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交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20年01月16日下午17:00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保证金账户:
户 名:镇雄县农业农村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镇雄县支行营业室
账 号:24039101040000821
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概不接受。未中标者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中标者在签定合同后方可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1月19日09:30时。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昭通市昭阳区龙韵雅苑29栋一单元703室。
5.3现场递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含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招标网(http:///)上发布。发布日期为2020年01月05日。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镇雄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13508701029
招标代理:云南品众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
电 话:19995900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