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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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黄山市 |
内 容: | *政府*长吴旭光就**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接受记者采访。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制定背景依据? *长吴旭光:为加快推进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 |
关键词: | 政府 |
县政府县长吴旭光就歙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进行解读并接受记者采访。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制定背景依据?
县长吴旭光: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建督〔2019〕108号)、《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办〔2019〕18号)等相关文件和政策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起草过程?
县长吴旭光:《方案》由县城管局负责起草并广泛征集意见后经县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印发。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总体目标?
县长吴旭光:(一)2019年底前,启动县城区部分社区、小区、公共机构、学校实施垃圾分类试点;建成歙县农村生活垃圾中心转运站。
(二)2020年,县城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城区公共道路、公园广场、社区、小区扩大分类试点;城区规划区范围乡镇政府所在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建成县城区和深渡镇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城区可回收垃圾收运体系,城区有害垃圾临时存放点,城区建筑装潢垃圾消纳处置场。
(三)2021—2022年,县城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乡镇政府所在地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县城区建成10—15处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生活垃圾中转点)和1处大件垃圾处置设施;重点城镇建设1—2处建筑装潢垃圾临时存放点和大件垃圾临时存放点;重点城镇建成餐厨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成全县可回收垃圾收运体系。
(四)2023年,全县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城乡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
(五)2024年,全县城乡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系统。
(六)2025年,建立健全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巩固提高生活垃圾分类成效。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主要任务?
县长吴旭光:(一) 因地制宜科学确定分类方法
(二)匹配分类要求严格投放管理
(三)建立及时高效的收运体系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工作举措?
县长吴旭光:(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明确工作职责。
(三)广泛宣传发动。
(四)落实资金保障。
问:请问如何推进下一步工作?
县长吴旭光:按照《黄山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制定县、乡镇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评办法,建立完善垃圾分类考核监管、信息上报、社会监督等相关制度。强化日常督查,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社会监督,支持各类媒体曝光垃圾分类全链条上的违法违规行为,在全社会推动形成鼓励倡导垃圾分类的鲜明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