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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19Z0012)采购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1.03 标签: 重庆市招标 保险招标 
加入日期:2020.01.03
截止日期:2020.01.13
地 区:重庆市
关键词: 保险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市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19Z0012)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 2020年1月3日 一、项目号:19Z0012 二、项目名称:重庆市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定点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48.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项目描述: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

(一)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生效起2年,保险费按每一年计算。

(二)服务项目

1、投保险种:商业险或交强险。

2、商业险保障范围:

2.1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每辆车100万元。

2.2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按国家统一的车辆保险系统自动生成的金额执行。

2.3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每座10万元。

2.4不计免赔特约险。按各项投保金额的100%计算。

  3、交强险按保险监管机关规定的最大优惠比例计算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详细的组织保障、承保服务、理赔服务、增值服务、特色服务、其他服务方案;服务方案中涉及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供应商应保证保险档案完整。

      3、供应商应派遣专业保险技术人员。

4、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5、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将本项目外包给其他公司,项目安全、保密责任为中标人终身制,因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泄密事故由中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六、项目政策信息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以分(支)公司登记注册的单位(不含营销部)(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八、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0年1月3日 至 2020年1月13日 10:30

文件购买费:¥30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2020年1月3日)起五个工作日。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购买费。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2、按时报名签到;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供应商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 ,无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要求内容。

(三)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文件购买费,若供应商为微型企业且所提供的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由评审小组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供应 商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0年1月13日 10:0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0年1月13日 10:30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江津区办公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维多利亚3单元6-1会议室。)

十、评审信息

磋商开始时间: 2020年1月13日 10:30

磋商地点: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江津区办公地址(重庆市江津区维多利亚3单元6-1会议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江津区公安消防支队

采购经办人:梁安

采购人电话:***

采购人地址:***

代理机构:中大宇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欧朝华

代理机构电话:***

代理机构传真:***

代理机构地址:***

十二、附件 重庆市江津区消防救援支队车辆保险定点采购项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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