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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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为做好我*****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示范社及**社联合社项目,***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关于《印发****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农发〔****〕***号)下达我*农民**示范社及**社联合社项目资金**万元。各镇(办)根据以下申报标准,结合各自实际,进行申报。 一 |
为做好我县2019年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示范社及合作社联合社项目,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农发〔2019〕290号)下达我县农民合作示范社及合作社联合社项目资金70万元。各镇(办)根据以下申报标准,结合各自实际,进行申报。
一、目标任务
全县计划完成以农业为主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合作社联合社项目,从事粮食、果品、蔬菜、食用菌、中药材以及畜牧业等主导产业的市级以上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合作社联合社数量不少于4个。
二、建设内容
1、支持示范社(国家和省级示范社优先)和联合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产品品牌创建、储藏加工、仓诸物流、销售网络建设及物联网应用等。支持合作社为小农户开展种植、养殖业生产托管等社会花服务,征集到服务农户成员发展绿色生态农业,开展标准化生产、专业化服务,进一不提升管理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服务带动能力。
三、建设条件
合作社示范社及合作社联合社发展主要支持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带动力强的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及农民合作社联合社,兼顾贫困县区合3+X特色产业县区农民合作社。2017年已享受中央财政农民合作社补助资金和承担过省级财政合作社示范提升项目的合作社原则上不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四、支持关键和薄弱环节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着力支持初始投入大、短期效益不明显、技术难度高、农户分散作业效果差、生态环保等生产、技术服务环节。重点围绕小麦宽幅条播、玉米籽粒烘干、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小麦、玉米生产薄弱环节开展购买服务。果畜菜等特色产业突出的地方可以支持相应主导产业的关键环节开展托管服务。
五、支持标准
合作社示范社创新升级示范70万元,农民合作社资金规模为每个10--30万元,家庭农场资金规模为每个不超过10万元,产业化联合体资金规模为每个联合体30万元,奶牛家庭牧场按照每场不超过1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
六、规范资金使用
严格按照省财政厅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要求,加强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方向。严禁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直接发给农民个人。严格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七、公示时间
2020年 1月 4日— 10日
报名地点:乾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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