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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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宜宾市 |
内 容: | 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服务 项目编号XJ-************ 询价人名称 ***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询价人地址*****城**江大道西段***号(***税务局二楼) 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 采购方式询价报价 询价开始时间****-* |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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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服务 | ||
项目编号 | XJ-202001030001 | ||
询价人名称 | 屏山县恒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询价人地址 | 屏山县新县城金沙江大道西段129号(屏山县税务局二楼) | ||
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采购方式 | 询价报价 | ||
询价开始时间 | 2020-01-03 16:30:00 | 询价截止时间 | 2020-01-10 17:00:00 |
相关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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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 :施工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服务 服务内容:1.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城市及道路工程照明专业承包三级、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2.安全生产许可证 办理时限:2020年6月10日前全部完成 办理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有建筑资质办理服务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公司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价原则:办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不超过 135000 元(包干)。 询价规则:1.按照询价公告要求对报价人开展资质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询价人报价无效。 2.若有效报价人只有1家,则直接确定为中选人。 3.若有效报价人超过1家,则按报价最低者确定为中选人。 付款比例:1.合同签订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0%作为定金。 2.第二次支付须在资质证书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70%,若出现总包或专包未通过审核的情况,总包扣6万/个的服务费,专包扣2万/个的服务费,直至全部通过后付扣除的服务费。 第三次支付须在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审核通过并公示后支付服务费总额的10%。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2.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履约保证金以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交纳。中选人未按照公告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的,委托人有权拒绝与其签订合同。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委托人因供应商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付款方式:根据具体项目合同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