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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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1.14 |
地 区: | 漳州市 |
内 容: | *****镇**村营下自然村亮化工程投标邀请函 致:**八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振达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鑫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村营下自然村亮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镇**村村民 |
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营下自然村亮化工程 投标邀请函
致:福建八融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振达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群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福建鑫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营下自然村亮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诏安县太平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营下自然村亮化工程预算审核价198295元,发包价178925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营下自然村亮化工程,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招标文件等以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文件为准;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叁 级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
3.6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凡被邀请的投标单位,请执投标邀请函确认函于2020年01月03日至2020年01月 07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3:00—5:00时(北京时间)到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诏安分公司【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中山路613号归国华侨联合会一层,联系人***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1月14日下午15:00时前;
6.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伍佰元整(¥35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现金提交
6.4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同开标时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0年01月14日下午15:00时
7.2开标地点:诏安县太平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诏安县太平镇太平村村民委员会,邮编:363000
电 话:13960080833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周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