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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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门市 |
内 容: | **镇高村第一股份**经济社鱼塘、耕地承包招标公告 **镇高村第一股份**经济社定于 **** 年 * 月 ** 日 下午 * 时 ** 分将位于 第一股份**经济社鱼塘*个,耕地*块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咨询和竞投。 一、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镇高村第一 |
荷塘镇高村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鱼塘、耕地承包招标公告
荷塘镇高村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定于 2020 年 1 月 10 日 下午 2 时 30 分将位于 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鱼塘4个,耕地2块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欢迎有意参加投标的人士咨询和竞投。
一、交易资产的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荷塘镇高村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
单位负责人*** |
*** | |||||||
资 产 基 本 信 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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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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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鱼塘,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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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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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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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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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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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非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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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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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用途 |
农业用地 |
资产数量(规格) |
约24.81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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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合同 期限 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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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年 |
起止 时间 |
2020年3月1日至2030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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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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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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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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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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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交易 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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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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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原值
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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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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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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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竞投 |
交易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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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村维善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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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事 项概要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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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位于 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鱼塘4个,耕地2块 出租。租赁面积 约24.81亩,期限 10 年,由 2020 年 3 月 1 日至 2030 年 2 月 28 日止,用途:农业。承租人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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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格竞投意向人准入条件
1、竞价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责任权利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竞得人确定原则:采用现场公开竞投,只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有2家以上提出受让申请的,在不低于底价的条件下,采取竟投的方式交易,按照价高者得方式成交。如果没有1家提出受让申请的,按流标处理。
四、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 2020 年 1 月 4 日至 2020 年 1 月9 日到高村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资产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实际情况,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并于上述时间内竞投意向人请通过高村第一 股份合作经济社规定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对不按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居民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
五、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 2020 年 1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易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竞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资料;
(2)成交人未能按规定签订合同;
(3)成交人未能按有关规定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
(4)成交人未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5)成交人以弄虚作假的方式,骗取成交的;
(6)因竞价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
(7)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七、注意事项:
1、竞投意向人须全面阅读有关竞投租赁文件,竞投意向人可到现场踏勘竞投标的物。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竞投人对竞投文件及竞投标的物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2、严禁在农用地上搭建非农业设施棚舍等建筑和乱堆放非农用物资。
3、需要在农用地上搭建农用设施的超过15平方米,需按照蓬江区农用设施用地要求并到荷塘自然资源局(原国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根据蓬江区对禽畜的禁养规定,荷塘镇全域范围内严禁养殖禽畜。
5、根据《关于加强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蓬江农林水[2017]217号)文件要求,禁止在耕地上焚烧秸秆等杂物。
八、联系方式***
荷塘镇高村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联系人:高根照 联系电话***
联系人:高锦能 联系电话***
荷塘镇高村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
2020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