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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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2.04 |
地 区: | 宁夏回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局闽宁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配套工程已由***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永审服(批)发(****)**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局,建设资金为争取自治区、***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永宁县公安局闽宁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配套工程已由永宁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 永审服(批)发(2019)5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永宁县公安局,建设资金为争取自治区、银川市划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配套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GZ1-19-12-344/G
2.2建设地点: 永宁县闽宁镇政府南500米,201省道东侧;
2.3招标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证书,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外省企业须提供注册建造师一级资格(建筑工程专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出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银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宁高法[2017]47号)《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宁夏”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如为失信投标人,谢绝投标。
3.4 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单位无不良行为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5单位负责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0年 1月 3日起至2020年1 月10 日止(节假日除外),登陆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进行网上报名。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1月3日起至2020年1月10日(节假日除外)。
4.3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请到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四楼大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并办理,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号键。新平台使用及操作问题,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4.4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答疑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5.开标时间地点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2月4日09时00分;地点:银川市市民大厅开标室(阅海中央商务区金凤区万寿路东侧,沈阳路与大连路中间C座7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宁县公安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国际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箱***
网 址:www.nxgjzb.com
邮 编:750001
开户银行:宁夏银行湖滨支行
账号:24000 1409 0000 6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