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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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镇****年度河道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年度河道疏浚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鄞州区云龙镇202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州区云龙镇2020年度河道疏浚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上级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
建 设 规 模: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全镇河道疏浚总长5009m,包括姚家浦村393m,甲村村417m,陈黄村459m,上李家村1426m,冠英村2314m。
计 划 工 期:45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工程主要内容包括全镇河道疏浚总长5009m,包括姚家浦村393m,甲村村417m,陈黄村459m,上李家村1426m,冠英村2314m。
标 段 划 分:1个。
本次招标工程概算造价:招标控制价为1217913元。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合格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要求
3.2.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
3.2.2 项目技术负责人***
3.2.3质量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水利水电工程 专业 贰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或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
3.2.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3.2.5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2.6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 。
3.4.2项目负责人***
3.5其他要求: 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请于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乡镇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7080/login )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如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完成注册,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系统内完成与联合体所有成员的组合。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4.5、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办事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保证金形式: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网银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云龙支行
银行账号:81240101302137092
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月13 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备注:
①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提交;
②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投标项目编号(YL-ZB(2019)- 048),未注明项目编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做否决投标处理;
③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其中未中标单位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予以退还,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三十日内并提交履约保证金收据后退还。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月14日9时30分。
6.2地点:鄞州区云龙镇文化中心2楼会议室(云龙镇卫生院对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