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1.02 |
---|---|
地 区: | 永康市 |
内 容: | 基本信息 询价单编号 ***************** 采购目录 复印机,打印设备,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办公家具,台式计算机 项目优先级 非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 采购单位 ***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单位联 |
询价单编号 | 32020010235754648 | 采购目录 | 复印机,打印设备,便携式计算机,复印机,办公家具,台式计算机 | 项目优先级 | 非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01-02 20:51:37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0-01-07 15:00:00 | 采购单位 | 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3835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类目 | 推荐品牌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
文件柜 | 1、红心家居 HX66 2、福宝 福宝双节保密柜 3、永亨家具/YOHN 电子保密柜 |
5件 | 15000.00 |
商品类目 | 推荐品牌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
台式整机 | 1、惠普/HP HP 288 Pro G4 MT Business PC-N9013230059 2、戴尔/Dell OptiPlex 5070Tower 260982 3、联想/Lenovo ThinKCentre M910T |
40件 | 180000.00 |
商品类目 | 推荐品牌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
激光打印机 | 1、奔图/Pantum P3300DN 2、惠普/HP LaserJet Pro M405dn 3、佳能/Canon LBP213DN |
27台 | 67500.00 |
商品类目 | 推荐品牌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
复印机 | 1、理光/RICOH MP 4055SP 2、佳能/Canon iR-ADV4525 3、富士施乐/Fuji Xerox DC-V6080CPS |
1件 | 35000.00 |
商品类目 | 推荐品牌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
笔记本电脑 | 1、惠普/HP HP ProBook 440 G6-5301520705A 2、华为/Huawei MateBook X Pro 3、联想/Lenovo ThinkPad X1 Carbon 5th-003 |
6件 | 36000.00 |
商品类目 | 推荐品牌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
复印机 | 1、兄弟/BROTHER MFC-8530DN 2、柯尼卡美能达/KONICA MINOLTA 柯美185e 3、理光/RICOH MP 2014D |
20件 | 50000.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浙江省 金华市 永康市 东城街道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东城街道望春西路28号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
备注 |
商务要求 | 1、1、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供应方除需保证完成清单中的全部具体内容与要求的集成工作,其它为保障工程完成所需的所有产品、配件、材料与系统有偏差的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2、为保障售后服务,中标供应商需要提供本地化服务及定期巡检; 售后响应时间:一小时响应、两小时内解决,如不能解决提供备件,确保我单位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3、供应商报价必须响应建议品牌及型号,不接受建议品牌型号外的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品牌、型号、配置,否则报价将无效 ;为了保障产品来源及品质,要求中标单位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提供原厂证明文件(加盖原厂公章),产品必须原包装供货,不接受拆改配,不能提供的视为无效报价。 4、报价需包含数据的迁移和备份等工作。 5、报价人必须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原厂商彩页或官网截图。 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在中标方交货安装,我单位验收合格及中标方开具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我单位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0%。 7、交货完成安装日期:合同签订后20日内。 8、交货地点: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送至各乡镇执法所)。 9、售后服务: 质保期 5 年 10、验收方式:采购人依据询价文件、询价上传文件、合同内容、设备性能等,参照设备清单,进行产品品牌、型号、数量到货初验(所有货物一次性到安装场地),安装调试完成后根据招标文件里技术功能进行项目终验,发现产品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性能指标,供方必须立即调整或更换产品。并且赔偿由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 11、投标人报价时需随报价单一起提供的资料:(1)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资质资料;(2)类似案例资料;(3)提供原厂正品证明。 12、如有串通报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拟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弃标的,报相关单位列入黑名单。 13、此次报价相关事项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终解释权归永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供应商完成报价单填写并签字确认后视为同意关于此次报价的相关安排、解释、决定等。 15、供应商报价必须响应建议品牌及型号,不接受建议品牌型号外的产品,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品牌、型号、配置,否则报价将无效。 16、打“▲”部分为必须满足项,供应商请仔细阅读附件里的参数,以上参数、条件、要求不允许负偏离,投标人必须满足,否则该报价导致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