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条件
根据相关要求为促进园区夜间经济服务工作,营造城市氛围,采用在园区重要市政道路十字节点行道树挂灯饰的方式,在园区人流、车流较密集的高龙大道与新州大道交汇路口、新凤大道与凤笙路交汇路口及新州大道与凤笙路交汇路口实施促进夜间经济服务工作工程,现邀请有资格及意向的单位根据招标公告及报价表要求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价。
二.项目概况、工作内容及限价
1.项目概况:在金凤园区新凤大道与凤笙路交汇路口、高龙大道与新州大道交汇路口、新州大道与凤笙路交汇路口、 服务中心大门口制安迎春灯饰
2.工作内容:根据灯饰安装方案及说明制安相应灯饰、电源以及后期的拆除,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金凤园区促进夜间经济服务工作项目统一报价表。
3.最高限价:96576.3元,投标价为包干价。
4. 工期:5个日历天。
三、报价人要求
报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经营范围需具备户外灯饰制安。。
四、 报价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9年12月30日起在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园网站(http://www.jinfengpark.com)下载本工程的统一报价表(附件1:金凤园区促进夜间经济服务工作项目统一报价表)及相关附件,不管报价人下载与否,都视为报价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负。
五、 报价比选文件的递交
1.各报价单位以书面形式报送统一报价表(附件1:金凤园区促进夜间经济服务工作项目统一报价表),不按此表报价的视为废标,以密封形式同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盖投标单位盖鲜章,投标人对资料真实性负责)一起于2020年 1月3日上午10:30—11:00提交至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合同预算部 接收人 :李工(地址:***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投标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份在开标现场出具。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现场踏勘会: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会,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七、 开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于2020年1 月3日 上午11:00在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举行开标会,请各投标人准时到达现场参会。
八、投标报价单位不足三家的将延迟开标时间,直至达到三家及以上招标单位才组织开标会。
九、项目如有补充说明将在我司管网(http://www.jinfengpark.com)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不管投标人是否已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关资料,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已收到本次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新凤大道99号
联系人***
电 话:***
附件:1、金凤园区促进夜间经济服务工作项目统一报价表
2、2020年金凤园区促进夜间经济服务工作工程方案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格式
重庆金凤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