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9.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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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9.12.30 |
地 区: | 菏泽市 |
内 容: | **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社会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年我*雷泽湖饮用水水源地部分项目进行检测,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标要求 *、检测机构承担的检测项目必须通过计量认证等资质认定,同时要满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检测机构报价时须提供资质认定复印件。 *、检测机构报价时需 |
关键词: | 环境监测 饮用水 |
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委托社会第三方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对2020年我市雷泽湖饮用水水源地部分项目进行检测,现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招标要求
1、检测机构承担的检测项目必须通过计量认证等资质认定,同时要满足生态环境监测机构资质认定要求。检测机构报价时须提供资质认定复印件。
2、检测机构报价时需提供检测项目所需的采样容器、采样体积、分析方法和检出限。
3、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监测规范进行监测,做好质控工作,并每月提交质控方案和质控报告。
4、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和第三方检测机构同时采样。
5、检测机构于2020年1月3日前以快递的方式将报价文件盖章密封后邮寄至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办公室(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作废。我中心组织人员统一评审,符合资质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
6、报价不得高于价格预算叁万元。
7、付款方式:2020年12月底完成全部监测项目后,经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验收合格后付款。
二、监测点位、频次、时限要求
雷泽湖饮用水水源地委托监测。每月1次(7月份全分析除外),全年共11次。每次检测项目为铊、钡、硼、钒、锑、钼、苯并芘、(莠去津)阿特拉津、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甲醛、林丹、滴滴涕、硝基苯、硝基氯苯、二硝基苯、三氯苯共17项,检测机构当月的15日前递交监测报告电子版和文字版。
三、质量保证
1、第三方提供标样、标液购置记录。
2、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中标检测机构的质量控制工作,采取发放盲样、加标考核、现场检查等方式对中标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查,数据不合格,复测费用由中标检测机构负责。
四、联系方式
报价文件邮寄地址:***
联系电话***
山东省菏泽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