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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30 标签: 云南省招标 玉溪市招标 医疗设备招标 医院招标 医疗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30
截止日期:2020.01.06
地 区:玉溪市
内 容:****医医院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磁振热治疗仪) (公告日期:****年**月**日-****年*月*日) ****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询价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
关键词: 医疗设备 医院 医疗
 
招标公告正文

 

玉溪市中医医院医疗设备询价采购公告(二次)

(磁振热治疗仪)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6日)

玉溪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询价采购一批医疗设备。兹邀请符合相关资格条件、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参加。

  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医医院2019年院内医疗设备询价采购项目二次

(磁振热治疗仪)

2、项目编号:玉中医采YLSB-20191223-049

3、采购方式: 询价

4、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玉溪市中医医院2019年院内医疗设备询价采购项目明细表》。

5、项目上限控制预算价为:26000.00元

6、交 货 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不是三证合一的单位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1.2 提供2019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审计报表;

1.3 提供2019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 提供2019年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若为生产商进行报价的,须提供生产商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报价的,须提供代理商或经销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1.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7提供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供应商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于投标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

1.8单位负责人***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1、询价响应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响应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成交后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询价报价文件的组成(正副各一本)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营业执照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询价响应产品的彩图和技术参数白皮书,本询价报价文件其他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文件以及各询价响应报价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它相关文件。(报价人可自拟格式)

3、采购人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报价人。

4、报价人可以选择其中的一个或多个项目进行报价,响应文件需按项目分别制作分别响应。

5、售后服务:本批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报价人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6、报价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技术要求或是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导致不能供货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采购人视情况而定是否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进入“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

7、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响应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项目各项要求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产品性能指标和质量层次不相符的最低价不能作为成交保证。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作为废标处理:

(1)未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询价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相关资料)。

(3)询价响应内容、技术标准、售后服务没有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

(4)未提供询价响应书、报价一览表、货物说明一览表、售后服务体系说明及售后服务承诺、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询价响应产品所有的彩图。

(5)技术参数的“★”条款不能全部满足。

四、报价文件的递交

1、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月6日9:30时~10:30 时(北京时间);

2、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玉溪市中医医院2号楼九楼919采购管理科办公室;

4、请按文件递交时间,一次性报出不可改变的价格,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装订和密封送达玉溪市中医医院采购管理科。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报价人有权要求参加现场评审拆封。

五、发布媒体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中医医院将在“玉溪市中医医院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报价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本采购项目无需提前报名,不用购买询价文件。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中医医院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5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2019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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