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总则
本工程已由招标方获得总包中标,现通过 邀请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塔吊承租队伍。
招标工程范围:塔吊租赁。
二、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一律以书面形式为准。
2.2招标文件组成:
2.2.1本招标文件及所有按第2.4 条发出的补充通知和第2.3 条所述的招标答疑纪要;
2.2.2施工图纸到施工现场查阅,或者自行复印,费用自费 ;
2.2.3资料费:招标文件资料费 / 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2.3招标文件解释:投标单位获得招标文件后请认真清点,如有缺漏,请及时与招标单位联系补足。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人为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2.4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2天前,招标人都可能以补充通知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把补充通知内容考虑进去,必要时招标人将酌情推迟递交投标文件的日期。
三、投标须知
3.1 投标人条件: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资质等级与标的物及有关规定要求相符,具备完成招标工程范围内施工任务的管理、技术、装备、劳力等实力,具备同类工程施工的业绩和经验,投标人须为我司合格分包商。
3.2 投标费用:投标单位应自行承担投标期间编制标书和递交标书等全过程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3 投标文件组成:
3.3.1 投标书一式两份(一正一副);
3.3.2 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式两份);
3.3.3 投标报价表一式两份(一式两份);
3.3.5投标企业资料(含有效期内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证书、企业概况表、在建的主要工程情况、获奖和受罚情况等。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
3.3.6投标函一式两份(投标函要求投标人承诺服从发包人现场管理,承诺农民工工资支付担保)
3.4 相关说明
3.4.1 评标、决标情况,招标方不向任何投标单位解释。所有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要求时,招标方有权决定招标无效,并重新招标;
3.4.2投标有效期自投标书递交日起30天内有效;
3.4.3招标工程质量标准:所有设备必须有真实有效的出厂合格证,施工后必须满足相关部门验收。
3.4.4工期要求: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5 投标人必须认真熟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和图纸资料,了解现场情况,经过详细测算和研究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旦递交将具有法律效力。
3.6本工程采用: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