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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2019-7824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红旗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19.12.2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广州市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19.12.28
截止日期:2020.01.20
地 区:广州市
内 容: *****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示范村(**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
关键词: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示范村(红旗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红旗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潮州市潮安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2019】273号批准建设和核准招标,招标人为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核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红旗村、华桥村、宏安六村。

2.2、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红旗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具体实施内容如下:

 

①道路硬底化(1号路至15号路道路硬底化,合计16750平方米,16号路修复道路硬底化,共1360平方米),合计投资452.75万元;

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1号路至15号路段污水管网建设,合计2470米),合计投资247万元;

③厕所革命(新建公共厕所1座),投资20万元;

④改善农村人居环境(1号至3号水塘新建钢筋混凝土护栏,合计1550米;1号至3号水塘种植有助改善水体类水生植物,合计500平方米;路灯工程,共100盏LED太阳能路灯),合计投资152.5万元。

(二)华桥村,投资合计1138.01万元。

①道路硬底化(学校路、骊华路、公园路道路硬底化,合计23340平方米),合计投资583.5万元;

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小型污水处理站2座;学校路、骊华路、公园路污水管网建设,合计1355米)合计投资255.51万元;

③ 雨水管道建设(骊华路、公园路现状雨水管线修复,合计250米),合计投资50万元;

④集中供水(学校路、骊华路、公园路给水管网建设,合计1190米),合计投资119万元。

⑤ 厕所革命(新建公共厕所2座),合计投资40万元。

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路灯工程,共123盏LED太阳能路灯;全村种植绿化乔木灌木,共500平方米),合计投资为90万元。

(三)宏安六村,投资合计1023.83万元。

①道路硬底化(1大直溪路段道路硬底化、2大直溪路段新建人行道、3大直溪周边巷道硬底化,合计13006平方米),合计投资335.93万元;

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污水管网建设1至3路段,合计2190米),合计投资219万元;

③ 集中供水(全村给水管网建设,共3690米),投资369万元;

④垃圾处理(新建垃圾收集点1处、垃圾收集箱38个),合计投资13.9万元;

⑤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路灯工程,共120盏LED太阳能路灯),投资86万元。

项目总投资3705.74万元,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3256.098万元,其中勘察费最高投标限价为 26.696 万元,设计费最高投标限价为195.312万元,施工费最高限价为3034.09万元。建设期限36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或事务所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3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3.4.1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4.2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有效资质的施工企业。

3.4.3勘察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

3.5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下同)的资格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的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粤建市〔2019〕153号)的规定,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且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

3.7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安全员与项目负责人***

3.8勘察负责人***

3.9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必须是施工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该人员近半年(截止至投标登记之日起的上一个月)在施工单位购买社保的证明。技术负责人、安全员、项目负责人***

3.10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12关于联合体投标:

①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一家勘察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且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格式按附件二)。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②投标人拟任本工程勘察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

③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工程施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3资格审查前,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及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

3.14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注:①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证明符合资审合格条件必须提供书面资料;

②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前期咨询服务单位

 

4.1前期咨询服务机构: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供概念性方案设计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登记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应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凭投标登记资料到达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登记窗口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投标登记资料详见附件三《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未按照《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要求递交投标登记资料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其投标登记。如果是联合体投标,《投标登记申请表》的“投标人名称(企业编号)”一栏填写格式为“(主)XXXX公司(企业编号) (成)XXXX公司(企业编号) (成)XXXX公司(企业编号)”,“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两栏可由联合体主办方盖章即可,该表中项目负责人一栏同时填写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不得相互兼任,项目负责人***

 

5.2投标登记方式:由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地点: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接受投标登记的窗口见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或网站上的安排。

5.3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 12 月 30 日至2020年 1 月 6 日,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以纸质形式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投标登记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投标登记结束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补充公告中明确说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

邮编:   521000              

 

 

联 系 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科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202号西侧A栋201房

邮    编:  521000              

联 系 人***

电    话:  020-87037139 、0768-2809136       

 

 

 

 

2019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

本公司就参加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红旗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本公司没有在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承诺如违反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将自愿接受: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暂停责任企业投标登记一年,对责任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六、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七、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按照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

八、本公司如投标时选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中标后将使用绿色生产达标企业生产的混凝土,若不遵守承诺,自愿按不履行合同约定处理。

九、我单位承诺不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十、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施工方单位名称、勘察设计方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示范村(红旗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施工方单位名称)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施工方单位名称):作为联合体的主办方除负责本工程的施工外,还应负责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EPC)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办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勘察设计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设计优化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主办方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一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投标申请人投标登记资料一览表

工程名称:潮州市潮安区彩塘镇创建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示范村(红旗村、华桥村、宏安六村)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

投标申请人(盖章):

审核确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与投标申请人代表对以下须提交的书面投标登记资料共同核对,审核情况属实。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签名:

 

 

投标申请人的代表签名:

 

 

项目

内页码

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

审核情况

备注

(此栏不需申请人填写)

1

投标登记申请表一式二份(不用装订)

 

 

原件(如联合体投标的,需在同一张投标登记申请表上填写联合体各方的企业名称和企业编号,并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

 

 

须提交书面资料

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提供)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3

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提供)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4

企业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5

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6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出具提供)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7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项目负责人***

***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8

项目负责人***

***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9

拟派设计负责人***

***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0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拟委派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社保证明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1

拟派勘察负责人***

***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2

拟派技术负责人***

***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自2016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经营中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原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15

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

 

 

复印件,原件备查

 

 

须提交书面资料

16

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复印件

 

 

须提交书面资料

               

注: 1、《投标登记申请表》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

2、本表原件审核情况栏及备注栏,投标申请人须留空,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后填写。

3、本表“投标登记提交资料要求”中原件备查指投标申请人需在投标登记时提交原件供核查,并确保在招标期间应招标人和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及工程招标监督机构提出要求后2日内提供原件复查。

4、本表一式两份,一份附于投标登记内作为投标登记目录,另一份交回投标申请人的代表。两份表格中每页的“审核确认”栏均需双方签署。投标登记一式两份装订成册。

5、本表中如有修改,修改处须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接收资料人员和投标单位代表共同签署。

6、以上资料除联合体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同时盖章,其余资料可由联合体主办方加盖公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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